得意喷子有点多。。。但有喷子才有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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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烂尾吧?那个唐家墩口子那里那个楼盘不就是?几多年了吧?房子做的差不多了就是配套不做也没人住。
怎么解决的呢?武汉的烂尾楼感觉不多
不知道,反正好多年了,做的挺好的,听说是第一个开发商欠了债跑路了,又卖给了一个开发商,换了个楼盘名称拿出来卖,我当时还去看了,售楼立说产权没问题了,好在我没买,看吧!又烂了!之前看到有人拉过横幅,后来也不知道怎么解决了。那么好的地段,房子也看上去做的还行,可惜了!
路过帮顶
eaca发表于 2014-9-20 21:13 有烂尾吧?那个唐家墩口子那里那个楼盘不就是?几多年了吧?房子做的差不多了就是配套不做也没人住。
唐家墩的那个楼盘烂尾、其实当时还有媒体曝光过、有很多业主在闹、说一家人一辈子的血汗钱就丢进去了、开发商跑了ZF也没办法、只有在忽悠别的开发商接盘咯、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当时媒体说的话是:Z可悲的事情不是你一买了房就降价、而是你买的房它却永不交房
三局大楼08年就投入使用了啊 有亲戚当时7000一平搞了半层楼。。。现在一个月可租大概3w
...
梅川内酷发表于 2014-9-20 20:04 回复 margare 的帖子其实我想问的是。。。武汉有没烂尾楼,后来怎么解决了。。。
武胜路高架可以看到什么大厦的烂尾楼,号称武汉Z大的广告牌。。。。
唐家墩与发展大道交汇处的中央锦城,前身叫什么林鹤上林苑,我看着它烂尾的。。。。
还有中南三局旁边有个烂尾楼,我姨夫现在在里面做事。。。。
我也见到过烂尾楼Z后修好又卖出去的:
1. 汉阳新世界
估计从95年修到2006年
2. 汉口johnson酒店(明珠豪生)
估计也是96年修到2003年
3. 汉口香港丽都
2002年搬过去还是烂尾楼,没窗户墙面也没油漆,前几年有人接手后,居然卖空了,现在楼下地铁6号线三眼桥站,你说人生的大起大落实在是太过瘾了是不是
4. 汉口一元路和中山大道交汇,坤厚里对面高楼(楼下是个火锅城和一元路车站)
2001年起就是烂尾楼,后来大学毕业就修起来了
所以,总结一条,只要是地段好的,在下一波楼市泡沫来的时候,还是可以卖出去的
菩您老母发表于 2014-9-22 14:29 武胜路高架可以看到什么大厦的烂尾楼,号称武汉Z大的广告牌。。。。唐家墩与发展大道交汇处的中央锦城 ...
那个4叫锋尚时代
古方美颜也想买房子。。。就是房价太高了
大家可以搜搜绿色新都四期景城,本该是13年交房,到现在还在烂尾中。
武汉东西湖区金银湖的国际丽都官商勾结侵吞了700多个家庭血汗钱,楼盘目前已烂尾,且无能政腐置广大民生于不顾,请各位购房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对于购房者来说,不小心买了烂尾楼,赔了一大笔钱,银行的贷款却不能停,这听起来很气愤,但是却属于正常现象。因为和办贷款,实际上是两个律关系。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是房屋买卖关系。,是银行借钱给购房者,让购房者拿着这笔钱去买房,银行和购房者之间是借贷关系。银行足额借钱给购房者,没有过错,购房者不能以现在拿不到房子而不还银行的钱。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和对卖方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不同影响。因此,购房者首先应咨询专业的律意见,弄清自己的权利问题。总之,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同时,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开发企业是否按照定程序进行了注销;2.如已合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业主一起,获得至大限度的律支持。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Z少。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较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院拍卖,而根据破产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的)。另外,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专业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延期交房,办证,五证不全,烂尾楼维权,集团诉讼,建筑工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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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整理:
李晓宁律师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和对卖方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不同影响。因此,购房者首先应咨询专业的律意见,弄清自己的权利问题。总之,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同时,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开发企业是否按照定程序进行了注销;2.如已合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业主一起,获得至大限度的律支持。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Z少。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较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院拍卖,而根据破产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的)。另外,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1.房屋存在“烂尾”可能,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给发展商一点时间,希望其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消费者的损失可降到Z少。2.如开发展商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的产权。3. 假若开发商再三拖延交房时间,遭遇“烂尾”危机,千万不要根据合同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此时发展商手里已经没有钱了。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1.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给发展商一点时间,希望其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消费者的损失可降到Z少。
2.如开发展商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的产权。
3. 假若开发商再三拖延交房时间,遭遇“烂尾”危机,千万不要根据合同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此时发展商手里已经没有钱了。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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