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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是个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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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你的良心撒,觉得你老婆值得你这么做就写上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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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需要非要加她名字。如果你婚前全款(包括装修,家具家电这些)。经济上关他什么事,除非这几年你赚钱,是她帮忙一起的(比如之前有一个就是帮男友搞淘宝结果被劈腿,那男的不补偿经济就说不过去)。她是本地人。说个不好听的'。就是跟你离婚了。她也不会冒得地方住。不赞同有的人说,给男人生了孩子就该买房子。第一孩子是父母双方的责任,不是女方给男方生的。第二,如果只是金钱交易,那找个愿意生孩子的女的给笔钱(据说,只是据说啊,代孕黑市二十万),再好的保姆养大孩子,那也一样啊。恋爱和婚姻中保护自己的经济上的利益是正常的,但是不是通过无理取闹找对方要钱。我们现在住的是老公婚前买的(不认得我很早就买了准备以后结婚用),结婚时我不喜欢住这边,是租房子的,后来也买不起别的地方,就还是装了住了。现在两个孩子了。我没要求过加名的事情。倒是我老公提过,去年贷款还完了他说加名字,结果今年去办的时候,说有个文件要补,要跑蛮远,带着两个吖我嫌麻烦就说算了。肯定会有人觉得我这样挺好,不争不算计。也会有人觉得我愚蠢,觉得我就等着以后老公变心一无所有吧。所以重点不在于别人觉得好不好,在于你自己舒不舒服。如果这个名字加的舒服。就加。加得不舒服,以后必然是婚姻中的地雷。楼主你随意感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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