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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分了好,你们注定不可能一起过一生,因为互相都不信任,爱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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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宝贝美妞 于 2014-12-10 15:25 编辑
保留证据到法院起诉 还不信这个邪 哪里有这位样的队伍 这姑娘吖太冒得教养了
谈了三年就是这种感情,真是不堪一击!
这个问题一直是个难题,既然已经闹成这个样了 ,也没有复合的可能了,就让她唱独角戏吧,沉默是金;想知道你对她还有感情吗?
这咋说呢,你女友反正现在做的是太过分了
很同意你的说法,这个事情也不只是女方的问题,男方也没有为女方着想
你们两个半斤八两,你算计她,为了不加她名字,干脆全款买房,然后没钱办婚礼,还要女方出钱装修,还债,她算计你,明明不想出钱,等你全款付了,又要加自己的名字,你们还真是天生一对,分手太可惜
我们买房首付21万,装修十五万,老公就家出了10万,其它部份我自己出,老公直接说房子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两个人之间,Z主要的信任,如果都太过计较肯定过不好。
婚前就分的那么清楚,婚后两人怎么过啊,感觉就算再怎么好也很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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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斤八两
写两个人的也无妨,关键是她有木有比钱重要
首先,你自己的挣钱能力太差,所以才会这么看重钱看重房子;
第二,你缺乏担待,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批评前女友的不对,你有站在她的立场去考虑问题吗?何胃男女平等,何谓公平,楼主这个缺乏担待的人确实该认真思考下这个问题,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女方肯定也是有一定的问题,都太算计对方自己不愿意吃一点亏,Z终问题是你们感情浓度还不够,考虑问题都还不成熟。
结婚不光是两个人,还是两家人,这种事情要跟家长商量的,两个小p孩玩个鬼的心机。
何必呢,不爱就算了,男人大度一点。大家都明白的。
你两不是真爱,都怕吃亏都想算计
加装修 酒席什么的 外债起码20-30万 如果是你爸妈还钱还行 如果你出一毛钱 那都得加女朋友名字
三年感情还这么淡~只能说现在人太现实了,想太多~,,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怎么办!。。假如如果我是楼主,我会笑着说,就写你名字,顺便咱俩把结婚证也领了~以退为进……如果真滴将来走到过不下去了,其中写谁的名字,没有意义,在中国法律算个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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