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恐婚,那她就不会说我们算了吧,而且这件事她思考了三天,给到我答案。
如果只是恐婚,那她就不会说我们算了吧,而且这件事她思考了三天,给到我答案。
丝毫没有你说的那些反应,而且三天前还好好的,我们关系一直很融洽,吵架几乎没有,所以她突然说恐婚,让我很难接受,我就在想是不是开始的时候就是没有考虑过结婚。
是的,我们认识差不多快一年了,在网上聊了三个月才见面的,见面后确定情侣关系到现在有半年,这个时间虽然不长,但是结婚的话,也不算太短吧。我现在不纠结钱,就是在想,她从开始是不是就没结婚的打算,如果是这样,那她就太过分了。
恋爱三年女友投他人怀抱 男子索回39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 谈了三年的女友却跟别人登记结婚,陶先生实在难以接受,一气之下将女友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在恋爱期间所花费用。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终审判决,陶先生获赔共计人民币39万余元。
三年前,陶先生与张小姐共同参加了一个培训班。在培训中,两人互生好感谈起了恋爱。三年中,张小姐一度以结婚买房为由,要求陶先生先将部分购房款汇入张小姐账上,由张小姐来办理购房手续,于是陶先生先后三次汇入张小姐帐户共计38万余元。本想抱得美人归的陶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用心谈了三年的女朋友竟然背着他跟别人登记结婚,并正在热火朝天的筹备婚礼中。陶先生难咽这口气,将女友告上法庭,要求她偿还三年恋爱期间所有费用39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小姐归还陶先生购房款38万余元及消费款8000余元。
张小姐不服,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称她和陶先生是一起参加培训班的同学关系,并非恋人关系。他们曾经因共同炒股而有经济往来。因张小姐提供给陶先生股票信息,所以陶先生在获利后,就给予张小姐佣金18万余元。另20万元,张小姐只领到其中的10万元用来炒股,而且至今已经亏损了70%-80%。陶先生本来答应再给张小姐2万多元的股票信息费只给了1万元,剩余1万多元陶先生就把自己的信用卡等交给张小姐,允许她在所欠钱款的额度内使用,以抵扣欠款,之后张小姐就用陶先生的信用卡消费了8000多元。
陶先生则辩称,他有证人及双方所发的144条短信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恋爱关系。如果双方不是恋爱关系,陶先生不可能将自己的工资卡交于张小姐消费使用。张小姐在双方恋爱期间,以筹集结婚费用、购买婚房等理由,三年间从陶先生处共取得39万余元。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陶先生所提供的证人及短信证明,他与张小姐存在恋爱关系。对于陶先生从自己的银行帐户中取出20万元后是否存入张小姐银行帐户一节,由于张小姐没有证据证明,该日张小姐帐户中存入20万元钱款的来源情况,因此法院确认陶先生一说。对于张小姐收到陶先生钱款的处理,由于张小姐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些钱是陶先生给予张小姐的信息费以及陶先生要求张小姐帮助炒股的资金,因此法院不支持张小姐的上诉请求。据此,市一中院作出二审终审维持原判的判决。
不敢说做的多优秀,但是没让他生气过,而且她也说了不想结婚,是她的原因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小姐归还陶先生购房款38万余元及消费款8000余元。
消费款8000余元。
哈哈,错了,楼主天秤座
是的,我也怀疑是不是有内情,我们分手的事她父母都不知道
这个我是做不出来,再说金额也没人家那么夸张,就是感觉被欺骗了,有点心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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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婚的事我只是让她考虑一下,也没有逼他,再者结婚的事也是她家里人提出来的,说明年是什么寡妇年,让我们今年把证先领了。还有我们俩都不小了,我过完年31,她过完年30,谈了大半年,提结婚的事也不算很突然吧。
花在女人身上的钱还想要回来,你真是个人才啊。
算了,要什么钱,你只当投资失败不就完了,什么都是有风险的
你的第一反应居然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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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后直接全部AA,就不会再有这样的困扰了~
搞不好找到好的了或者跟前任复合了呢
lijing3333发表于 2014-12-11 13:54 关键是楼主上了没?
对!这个问题很重要!
那为什么要把谈朋友跟金钱扯上关系呢,你谈朋友分了手也是正常,怎么突然就扯到钱上面去了,那照你这么说那些子分了手的情侣都要找对方把钱要回来,希望你不要混淆了。除非说你妈妈给了别人见面礼,或者说你给了彩礼钱,那我支持你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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