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定
………………蛋定
不管他怎么刹车,追尾了算你的责...
但是如果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他瞎搞,可以由交警判他危险驾驶...
碰到这么没德的司机…想想还是算了…何必和不讲理的人计较咧…
我也遇到过,不停闪灯表,超贱!通常我会怠速,气死他
让这种人初一死去
没素质的老男人还真多
淡定了,就让他浪费一脚油吧
也遇到差不多的人,素质很低,一路闯红灯开对面道从交警面前开走了,很快
唉~牛b哄哄没素质的人跟他计较干嘛!
别理他,别生气。
淡定
遇上好人了啊
淡定,不要跟那种人斗狠,回家慢慢诅咒
好吧.我承认我的观点也不完全正确,我开始也只是以为只要是证明对方危险驾驶就是全责,现在看来也不完全正确.
我在网上找了些资料发出来给大家看看.
超车并道的称A车,车道里的称B车
1.若A车与B车发生刮蹭,则是A车全责, 这一点无疑议。
2.若A车并道完毕,B车对A车构成追尾,则分两种情况。如果有切实证据(主要是交通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不行,因为行车记录仪只能拍前面,拍不到后面)能证明A车并道后的急刹车属于报复或者挑衅或者故意伤害,那由A车全责,并且触犯公共危险罪。2010年2月,在厦门曾经发生因为超车难,而报复地并道急刹车,并被交通监控录像拍下的案例,前车司机已入刑。如果没有切实的证据,以证明A车是为了报复、挑衅或者故意伤害,那追尾的B车负全责,为什么,我下面详细说明。
关于“急刹车”,目前中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的定义,什么叫“急刹车”?从多高的时速降到多低的时速才叫“急刹车”,多急的刹车才会引起后车不得不追尾?即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科学认定。
比如,我开车在路上,超过一辆车后并道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后车质疑我危险驾驶的话,我可以说我在路上开车时忽然头晕,为了保证不出现交通事故,我才会刹车,这还算危险驾驶吗?事实上,我国法律中没有“危险驾驶罪”,只在刑法修正案中,有关于危险驾驶的定义,构成要件有两点,第一是竞逐,第二是酒后,不包括急刹车。
另外,中国刑法中还有一个罪名,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就是2010年2月,厦门那个倒霉哥们犯的罪。但这个罪里有一个构成要件,就是“故意”,必须有证据能证明A车是“故意”,否则此罪名不成立。
我们谴责不道德的驾驶行为,但也要放心大胆地使用刹车,毕竟刹车关系到使个驾驶员的安全.
本帖Z后由 jpsdj1234 于 2015-2-6 20:27 编辑
我也是。。总有人喜欢贴着我超车!搞得我好紧张啊
显示自己车子开的好,楼主别生气,贱人自有天收。
不赶时间就超过克逼停搞人
喜欢这样搞。要出事的
你也包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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