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楼市各种动荡,吐血整理了一些楼市动态!说武汉房价高!但是今年依旧要买房!
1月1日—公积金认房又认购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对首套房、二套房的贷款收紧,均实行“认房又认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公积金余额提取、二手房Z高贷款额度等则适当放松。
武汉市拟将月收入1900元定为Z低收入缴存标准,如果职工月收入低于1900元,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可以定期提取公积金。
5月5日——“央五条”力挺首套房贷
央行日前发布“央五条”,力挺首套房贷,要求各商业银行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
6月12日——大学生落户政策
凡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落户。
6月23日 ——以房养老 在汉试点
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定期拿养老钱,身故后居住的房子归保险公司所有。这种由保险公司开展的以房养老方式,在武汉试点。
7月19日—— 武汉首次松限贷
1、140平方米以上房产不限购,不受户籍、已购房产套数、社保限制,含新房和二手房。
2、中心城区,2002年以后毕业大学生及以上学历者,有社保缴纳记录可购房(1个月即可)。
3、远城区(含东湖风景区,东湖高新区,东西湖区,化工新区、花山等)非本市人员购买房
产,只需提供1年内的社保或纳税证明,缴纳时限没要求,一个月也可以。
4、本市户籍在本市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限购2套。140平方米以上不受限制。
5、非本市户籍购买本市房产140平米以下,限购1套,140平米以上房产,不受套数限制。
9月24日——全面限购
2014年9月24日起,在我市购买住房(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办理相关手续时,不再核查情况,不再要求提供户籍,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
9月30日 央行放松首套房认定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Z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在武汉使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买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六成降至Z低三成。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仍为“认房又认公贷”,且贷款利率维持之前的上浮10%,三套房继续禁贷。
11月11日——湖北省允许父母子女公积金互通
公积金贷款可开展家庭代际互助,缴存职工购房时可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11月12日——央行降息
2014年11月22日起,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
2015年1月1日起,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四城市,即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将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1、异地互认目前只针对一种情况:就业地缴存,户籍地买房。
3、认定标准:缴存地和贷款地合起来认定,既认房又认贷。
4、协议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12月22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
国务院网站今日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将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