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
噗嗤,
注意文明,偷偷的释放
打流是莫意思,科普下,作为武汉人真搞不清楚
看到这么些评论,还真有些寒心,不过这种被讹得事确实有。
路过
我会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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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哈,
有个新闻是被判赔偿了几十万好么。我可没有几十万去赔哦
还有人被傻逼法官判决赔几十万。。。几年前的新闻了。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不是几十万,是四万多。九年前四万多也不少哦。
确实不敢扶,楼主好人
主要是碰到的,和没有碰到的
玩开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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