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梦想,希望有生之年我可以看到路上的车子主动为行人减速、停车、让行,即使行人违规了。
不得不说,近些年物质文化水平是大幅度提高的,三十年前路上除了公交,只有少量公车、大卡车和极少数的私家车,
这三十年来,公共交通是越来越完善了,出租车是越来越多样化了,私家车从星星之火发展到现在的燎原之势,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越来越发达,随着机动车的越来越多,行人与机动车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
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必然会带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但是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普遍来说是要低于物质文明的。(俄罗斯是个特例,那是个从超级大国衰落的国家,虽然经济并不是很发达,但是文化、教育、医疗这些层面发展水平不错。)我们国家就是这个状态,经济发展了,物质水平提高了,但是精神层面,却远远没跟上。总结起来,就这几个字:“素质不够高”。
素质这个问题,命题太大,我们拉回来,这里只谈车子。
作为开车的车主,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遵守交规?按章行驶?不不不,交规应该是必须遵守的,这是底线。遵守交规是个中性词,不褒不贬,而“素质”,或者说“有素质”应该是个褒义词,为了配上这个褒义词,我觉得车主应该有尊重生命和推己及人这两个素质。
首先,车主驾驶的是一台机器,它不具备生命;而路上的行人,是如你如我一样的活人,是会呼吸会言语会思考的生命。行人与车辆在道路上发生冲突,前者付出的是生命,而后者付出的Z多也就是车辆的损伤和金钱的赔付,只要是行人和车辆发生的事故,都可以认为行人是弱势群体,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的关怀,什么叫以人为本?尊重生命是前提。
其次,改革开放才三十多年,汽车进入我们生活也就是近二十年的事情。我们每一个人,不可能一年365天都不走路吧?在开车的时候多想想走路的自己,同样,在走路的时候也体谅体谅开车的人,这个人与车的矛盾就会缓和,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再谈几点Z近车版帖子的观感吧。
1、开车在路上,碰见行人横穿马路,是一定要减速甚至停车的,鸣笛无济于事,一则市区禁鸣笛、二则在道交法第47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关于FC天使在路上把黄姓老年人撞倒的事件。同样在道交法第76条有明确规定,“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作为一个急着赶公汽的老人,突然从马路上冲出来,是肯定有过错的。但是我还是那句话,任这个帖子改了千百遍,也无法证明黄姓老人是故意碰撞机动车啊!
3、关于成都女司机被打一事,这个事情的发展已经出乎大家的预期了。网民支持男司机暴打女司机的言论,暴露了广大网民的暴虐性格,这是错误的,以暴制暴不是正确的社会发展途径。冷静下来想一想,为什么这两位司机会这么暴力和低素质,这其实就是我们每个驾驶者自己内心的写照。
本帖Z后由 拍洋画 于 2015-5-28 16:04 编辑
写了这么多,比较杂,大家将就着看。
也许有人会说我是键盘侠,说我现实生活中能不能做到这些。
坦白的说,我也有路怒的时候,也有不理性的时候,但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按章行驶,礼让路人的。
但是,相比那些动辄说要买100万三责撞死路人、用高音喇叭震慑路人的网民来说,我至少有这种以人为本、悲天悯人的思想。
随着这种思想的人越来越多,这种行为越来越被人们所遵守,我想,那时候的中国应该就成为发达国家了吧!
看着吧,我们还年轻,中国还是以一个向上的姿态在发展。
假以时日,我们应该可以看见车让人、人让车的美好画面。
本帖Z后由 拍洋画 于 2015-5-28 16:07 编辑
顶 大家都努力 有的时候我让人 行人不敢走 换做是我 我也不敢走 还是要互相信任
我也有这样的困惑,我停车让人,行人不敢走,后车按喇叭催。
上次看到个俄罗斯车祸视频 一群人过马路 走到中间 第一辆车没让 第二辆车到了斑马线前急刹车停了下来 他们就继续过 结果第三辆是辆半挂 这半挂没想到第二辆车会停车让行Z后没停下来 结果那是相当惨
哎。。。人命贱如纸
这么好的文章怎么没人顶
太正能量了,各种喷子无从下手
楼主图样图森破
too young, 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
我过斑马线马路的时候经常让车,很多时候车子也让我。有的时候就是两边互让都不走,再后来碰到双方互让的时候就用手挥挥示意车先走。感觉行人过马路的时候不应该抢行,安全第一
为你的行为点个赞。
车让人,人让车,这是个良性循环。问题是现在开车的师傅根本都不记得车应该让人的交规了,要提高素质,首先要从车这方面入手。
本帖Z后由 拍洋画 于 2015-5-28 09:10 编辑
顶一个
什么事说说容易,做起来就难了,但是说总比不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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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信不信?我这个正能量的言论,有大把的车主是不赞同也不遵守的。
赞同楼主,但是有些非机动车和行人也确实太可恨了
正能量,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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