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mikedd2k 初中一年级

对方如果的确是精神病,应该追究对方监护人的责任,同时,武科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应该同时起诉两方才对。

mikedd2k 初中一年级

嗯,说得没错,鄙视在场逃跑的男士!

糖糖:) 博士后

刚问了武科大的同学,听说砍人的管理员是学校教授的儿子

mikedd2k 初中一年级

在校生买的学生意外险,如果因意外死亡滴话,Z高赔偿额度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疾病原因滴话,Z高赔偿额度为六万。

迷茫而忧伤 博士一年级

武科大?~~?~

磊磊笨蛋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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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而忧伤 博士一年级

直接找学校,,告学校,,别告个人,,,

就要秀 硕士三年级

说得是!!

虎宝宝 大学四年级

这,世界真奇妙。。。被刺死的女孩是你同事的侄女?

小雨妈咪 博士后

精神病还能当管理员?那一碗都算学校的

养这大的Y,赔偿再多也没用,冒得个说法,直接砍学校领导克,就象上次的省妇幼,看你管不管?NND,大不了同归于尽

糖糖:) 博士后

听说学生家长已经走了,武科大太和谐了。。

本来央视也要来的,现在不来了。。

听学校同学说的。。。。。。。。。。。。

小雨妈咪 博士后

这要是我家Y头,我就砍死他全家

糖糖:) 博士后

唉,学校太和谐了。

得过且过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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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的土豆 大学四年级

学校有责任,拉个横幅在学校守着,然后把媒体喊过来

winne熊 初中三年级

如果真的是精神病人 伤人 其监护人要赔偿 还有学校没有尽到责任 也要赔偿

媛宝宝 硕士三年级

不是吧,就这么算了???

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是精神病,应该把学校和精神病的监护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民事赔偿。没有钱打官司就去找法律援助。

去年的时候在中南路晚上9点被702撞死的9岁小女孩就是我们院子里的,他们家也有钱,独孙女啊,但是Z后赔了30多万吧。

stand119 高中二年级

是的 世界就是这么小

stand119 高中二年级

走了吗?不是说今天还要从老家来人呢

月舞岚裳 大学四年级

我觉得学校是要负责任的

如果学校不管 你们就去闹去ZF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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