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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万会还,不是不还,姐姐不会跟他家闹翻,孩子跟他公公婆婆关系还是很亲的,闹翻对孩子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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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有攻击你什么,只是就事论事,看清标题再说啊,请不要偏题。
可以说这跟孩子的心理关系不大,因为离婚就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所以要尽Z多可能挽回你姐姐和她自己儿子的损失!!!如果当时准备掌握证据或者打官司了,就尽量让她儿子不要接触男方的家人!!以免误导小孩!!这都是人为可以调控的!
已经晚了,她半年前就领证了。
这话我就呵呵了,等以后小三再生个伢,再看是谁亲谁不亲吧!!!我只说,这种原则上的事情,你姐的公婆都不能站在公平的立场教训她们的儿子,还能指望公婆什么?
哎,姐姐的事,我也不好插手。
所以请别忘记法律有个罪名叫重婚罪!!不是只有拿了结婚证才叫重婚哦,只是太少有女人懂法,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婚姻了!!哎
前姐夫是还没有跟姐姐拿离婚证的时候,跟别人同居。姐姐不离,他就很少回来,回来也不跟姐姐说话,耗着,耗了一年,姐姐收到法院传票。
姐姐的事还是到此打住吧,还是不要偏题了呵呵
犯不着气愤啊! 只是你以偏概全。
这,一哈又扯到虚伪的女的,
男的不也有虚伪的。
算了
不说了,
扯太远了。
主题都没了。
同意同意,我就是觉得女人要给自己留条后路,要有保障。
什么样的人都有啊
说得好
那小三看中他房子了,还是楼主贼
只能说你姐遇人不淑,这个男的太薄情了。事已至此,追究也没有任何意义了,既然你姐决定放过对方,也放过自己,尽管带着许多的不甘心与委屈,但终究也是放过,那就坚强的好好活着,努力让自己幸福。大家不是都说,对伤害过自己的人Z有利的报复就是活的精彩。祝福你姐!
都说了你偏题了,我的标题是女人婚前应该买个房子,小都可以,不是讨论小三,男人爱美女什么的。不要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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