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一部分你怎么没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
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viewthread.php?tid=673283&extra=&page=6
而且你所说的是征求意见稿。
下面一部分你怎么没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
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viewthread.php?tid=673283&extra=&page=6
而且你所说的是征求意见稿。
哪是成立的法律撒~~~~只是意见还没有通过~~~~~~都说成真法律了~~~~
信邪~~~
刚刚在海口结束的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其会议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被高挂在中国法院网上征求各方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解释出台三天时间,网上已一片哗然,网友惊叹: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分明鼓励养小三,鼓励离婚。网友“小麦微语”感叹:很变态的婚姻法,很纠结的房产问题。
参加了此次会议的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会顾问、中山大学教授鲁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征求意见稿,很多内容肯定会进行修改的,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部分条款违反了我国《宪法》和《婚姻法》的原则。”
婚姻法学会顾问、中山大学教授鲁英都已经承认了,这个违反了宪法和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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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确实是个问题
那不一定咧,我们就是写的我的名字,我跟朋友都付了首付
难怪我死党让我去看看新婚姻法,我都没有当回事呢,好纠结
有点意思。
不是结婚前可以签定婚前财产协议吗?
房子即便是婚前买的,也写个协议撒
姑娘还小,不想太早操这些心,到时候说不定法律又变了
依照法律来生伢,LZ真是会想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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