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去麻烦我的售房小妹拿出合同,就我在网上看到的一些扯皮拉筋的事,详细看了看合同。
1.绿化景观规划的问题
其实合同里面开发商对于绿化景观是有大概的约定的,我只能定义为大概的约定。照我签合同的习惯,你用什么树什么草开发商确实都应该写清楚的。无奈,大的监管部门都没有细致地要求开发商,我等P民是无法做到的,好歹有个约定在,我们也就希望开发商做到约定就好,我们就喜大普奔了
2.消防通道贴砖
今天我又去看了看一期,入户和各层楼梯间确有贴砖,能接受。其实我是不主张消防通道
贴砖的,我参加过消防培训,试想高层如果发生火灾,瓷砖遇水会打滑,反而没有水泥地摩擦力大,在消防通道贴砖实属自埋祸根呀
3.停车服务费
前天有个都市兰亭的盆友跟我互动交流,说广电在车位的问题上不厚道,这点我举双手赞同!今天也再次去问清楚了,每月停车服务费有72元,这72元是包含在月租金里面的,比如月租金400的话328是租金72是停泊服务费。各位,物业敢收服务费也是好事,你的车被撞了,划了,偷了,大家就别跟物业公司客气,搞死搞残
还是那句话,既然选择了,我们就要去接受好的还有不好的,因为这都是我们的选择,没有人逼迫我们下决定,我希望我们通过正常的沟通途径让我们的兰亭时代更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