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检察院昨天以诈骗罪批捕了一名29岁的年轻人陈某。被他诈骗的对象,竟是其父母。被骗走约200万元,让60多岁的两位老人身背巨债,无奈之下,他们只得报警。
见不到的准儿媳
陈某大专毕业后,待业在家,靠父母为生。对此,父母也没有过多指责。
2010年年底,父母想要购置一套房屋,便向朋友借了50万元。朋友把一张存有50万元的银行卡交给了陈某父亲,卡上写着银行卡的密码。
房子还没有买,一刷银行卡,只剩下30多万元了。父亲料想是儿子干的。
其实我有个女朋友,她做生意需要钱,我就偷偷从卡里取了一点钱借给她。父母听孩子这样说,也就没有追究。
自从陈某告诉父母有了女朋友之后,女朋友的家庭像黑洞一样,不断从陈家吸金女朋友母亲生病,需要12万元;女朋友父亲半身不遂,需要借款十几万元当陈某的父母要求见见女方和其父母时,陈某总找各种理由拖延。不见人,但这借出去的钱总得还吧?父母催得急了,陈某说马上让女朋友还钱。
钱没等来,等到的是女方父亲的一条短信:我现在生病,钱款一定会还,希望能够宽限一段时间。陈某母亲每次给该手机号打电话,都无人接听。
2014年年底,又有一名自称张警官的人发来短信:陈某女友的家庭涉及经济纠纷,需要先处理,准备归还陈家的款项也要冻结起来。
总之,儿子神秘的女友一家,既不见人,又不见还钱。
分不下来的房屋
待业几年之后,2012年年初,陈某终于就业了。他告诉父母,自己到某单位实习时,因表现突出,得到了刘处长的赏识,成为了刘处长的司机。
此后,陈某过上了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一天,陈某对父母说,由于刘处长很看重自己,准备分给自己两套房,但需要好处费30万元。
钱拿走了,但始终不见房子分下来,父母有所怀疑,一直追问。房子其实已经分下来了,但我卖了,拿着钱和刘处长做生意了。陈某还说,刘处长把自己介绍到另外一家福利更好的单位工作,新领导成了曹局长。他也许诺分给自己三套房,但需要支付押金100万元。陈某还向父母出具了一张合同书,合同书的落款除了曹局长的签名,还盖有单位公章。
这一次,陈某父母提出先看到房屋再决定。于是,陈某带着父母来到西城区的某处房产,称该处房屋就是单位准备分给自己的房屋,陈某还拿着钥匙带父母进入房屋看了看。
老两口四处借钱,给陈某凑出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