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楼主还在优柔寡断,摆出一付息事宁人的态度.我告诉你,这年代人善被人欺!!!
你要早点拿出点"悍妇"态度,谁敢欺负你?善良是一种美德,不知所谓的善良是一种杯具.
话就说以这里,要怎么办你自己决定, 这是你自己的生活,没有谁活该要给你出主意.如果你个主意都不会拿,你有什么资格当一个妈妈,去教育养大你的女儿???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楼主还在优柔寡断,摆出一付息事宁人的态度.我告诉你,这年代人善被人欺!!!
你要早点拿出点"悍妇"态度,谁敢欺负你?善良是一种美德,不知所谓的善良是一种杯具.
话就说以这里,要怎么办你自己决定, 这是你自己的生活,没有谁活该要给你出主意.如果你个主意都不会拿,你有什么资格当一个妈妈,去教育养大你的女儿???
内容被自动屏蔽
离婚,争取孩子,要他付抚养费!不同意就法庭上见!
无法容忍男人打老婆!摊在我身上,你打了我我就再也不回头了。因为有第一次肯定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这个男人不仅不爱你了,连你自己都能想到他换了大房子以后要把你也换掉,何必留恋?
孩子是你的也是他的,暂时让他家里去抚养去操心吧,你稳定自己再来争取抚养权。
家暴吗?
如果是的话,还是离了吧
离可以 但是为什么要净身出户啊
你家出钱买了房子啊
再要不 就要小孩 要男方给抚养费 房子自己住
不怀孕动手就已经不对了,怀孕了还动手,这是什么男人哦~有本事的都去外面撒泼了,只会在家欺负老婆的男人,还算是男人么?不要也罢~
首先 我就觉得是你自找的!你说你看不上他 而且连联系方式都不想给他 为什么交往了仅仅3个月就跟别人上了床?导致怀孕?自然而然就导致了他看不起你了啊!
如果想要宝宝。就找律师,(宝宝以后给自己的爸妈带)
如果是我,这样的环境对我跟宝宝都不好,我会离,因为我知道做再大的让步也只是会让对方得寸进尺。我还会想这次是打我那下次呢?会怎么样?。。。。。。。在这种环境久了宝宝会怎么样呢?找个正真疼自己的人吧.
当然我不是你,我只能说好好想想吧!。。。。。。。想清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决定。
楼主,怎么说你呢:你在对他不是很有好感,又不是很了解他性格的前提下三个月和他怀了孩子,又在不是很了解他家庭,包括能否接受这种家庭作风、家人个性的情况下和他结了婚,然后婚后还想尽办法想要为他生个孩子,你当时考虑过以后发生的这种事情吗?如果没有孩子,你们的离婚很潇洒,可是现在骑虎难下。我不是指责你,但在人生的大事上应多思量再行动,我的意见是或者先分居一段时间吧,这期间和你的父母、亲人商量一下,然后你也看看独立带孩子以及上班能否适应过来再说。
内容被自动屏蔽
抱抱LZ,还没看完回帖,忍不住要先回帖了!
你的情况和我很像,自己很软弱,父母想息事宁人!你还在幻想今后会好,把一切归结到你的婆婆,这是不对的,其实一切的根源在你老公。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日子不会好,只会越来越难过,我劝你一句:还是离了吧!我也是拖了很久,现在宝宝快四岁了,还是要离,真后悔在月子时就该离的!早点摆脱噩梦般的日子,你会活得更好,真的,祝福你也祝福我自己!
汗 看你i生的女儿吧,离了再找可以再生
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自己那么早和他上床干嘛不想想,到底是不适合一起过日子,两个人连了解都没有就能睡一起,我看现在纠结离不离婚,八成离不了
一开始就是个杯具,为什么还在犹豫的时候就有了他的孩子.....
你这么年轻,重新找个爱你的人嫁了吧。
你老公的态度很关键!能不能选个心情都好的时间,坐下来心平气和开诚布公地好好谈下,毕竟走到一个屋檐下不容易,而且为了孩子着想,夫妻两人统一意见往一个方向努力,才能把日子过好。
我亲婆婆也是这样的人,话说不少恶婆婆都是从来把媳妇当外人的,不用管她。我亲婆婆和你家的有点不同,她只爱自己,自己的儿子也一点不爱。孩子小的时候,她前后来了个把月,就是每天想办法挑,我也是属于感性不愿意说出事实不愿意争什么的性格,由着她,结果老公也真以为是她说的那样,一度也是完全没法齐心过日子差点离婚。后来我们好好谈了,觉得婆婆来了,孩子不想带事情不想做还嫌我们钱少,我们干脆请她回家了。然后一直是我自己上班加带孩子,我老公还经常出差,但比婆婆在的时候,感觉好了N多。现在偶尔感觉太累,我开玩笑叫老公让婆婆来段,他都会说,不想过那种日子,自己过再累都是好的。
抱抱。。。。
其实,你可以尝试,去商场只给自己买东西,首先学会不给老公买。就算自己有喜欢的东西,忍着别买,潮流是永远追赶不上的,衣服款式旧就旧点,能穿,能保暖就行了。自己的工资自己管,一年这样下来可以存不少钱,然后多点理财的渠道,闷着声不做气,到时候自个买个房子,保准谁谁谁都不敢瞧不起你! 有多少钱都别跟你老公说,知道吗!
小鱼同学发表于 2011-3-1 11:29 回复 小鱼婆 的帖子嘿嘿, ,一个字,离 。
精辟
交往3个月就发生行为。。。。还怀孕。。。很让人吃惊,你是女生,难道你不懂的自我保护吗?可悲。。。。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