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论女命之运程吉凶佳劣,古法以早运「1~16岁」看父运如何,中运「17~45岁」看夫运如何,晚年「46~65岁」看子运如何;以此三阶段,来论其人生运程之吉凶变化。
2、论女命之运程吉凶佳劣,古法以早运「1~16岁」看父运如何,中运「17~45岁」看夫运如何,晚年「46~65岁」看子运如何;以此三阶段,来论其人生运程之吉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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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古法一般认为女命局中,食伤、财星、官杀皆不宜太旺,因为食伤太旺者,必「妨夫克夫」;财星、官、杀「偏官」太旺者,恐异性缘太佳,易犯桃花,婚前不贞,淫荡。
二)、论女命新观点
现代社会,主张男女平等,社会之价值观,已与古代社会有很大之不同,女强人比比皆是,故论女命之重点,应和以前之论法略有不同。 古法不喜女命局食伤、财星、官杀太旺,但现代有不少之女强人或单身贵族者,其命局反而是符合这种条件者。故论命必须灵活运用,不可执死诀不知变通。女命以夫与子为贵之论法,也必须因人观念价值观之不同,而作必要之修正。
三)、《滴天髓》云:
论夫论子要安详,气静平和妇道章,三奇二德虚好语,咸池驿马半推详。
四)、《阴命赋》云:
凡观阴命,先观夫主兴衰,欲究荣枯,次辨日时轻重。官为夫,财旺夫荣。食为子,印盛于衰。亦有书云:「女命以用神为于,以生我用神者为夫。」
五)、论女命之「八法」:
1、「纯」:纯者,一也。入字中只有一位正官或七杀,有财有印,不值刑冲,不相混杂。
2、「和」:和者,恬静也。日主中和不旺不弱,四柱无冲刑克害,和平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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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清者,洁净也。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杂,谓之清。要夫星得时,柱中有财生官,有印助身,无一点混浊之气,方为清贵。
4、「贵」:贵者,尊荣也。命中见官星且纯一,得财星生之,不逢冲刑克害,兼带贵人三奇吉神者。
5、「浊」:浊者,混也。乃五行失位,水土互伤,其身太旺,正夫不显,偏夫
丛杂,柱多分别,无财官印食,或为贫贱,或为婢妾**妓。
6、「滥」:滥者,婪也。贪婪滥情欲一柱中明有夫多,暗中财旺,千支又多带煞,必因酒色,私暗而得财,或克夫再嫁,或为奴婢。
7、「**」:**者,妓也。身旺夫绝,官衰食盛,四柱中不见官煞,或有而伤官伤尽,或官煞混杂,而食神盛旺,此为**妓之命,否则为师尼婢妾,克夫淫奔。
8、「yin」:乃本身得地,夫星明暗交集,谓日干自旺,柱中皆官煞也。在干者为明,在支者为暗。女命犯淫之条件,除了官杀混杂外,尚有柱中财星太旺;桃花星太多。四柱干支多合;官杀混杂且食伤旺者;八字水太旺无土制。此外尚必须配合行运岁运干支来参考。
六)、论女命之「八格」:
1、「旺夫伤子」:时为归宿之地,夫予二星,引归于时,夫星生旺,子旺衰败者。
2、「旺子伤夫」:此法专以月时推之,夫星失时或被损伤,引至时上无气逢败绝;而命中之子星得时,引至时上,逢长生临官帝旺之地,无破损者。
3、「伤夫克子」;乃夫星干支失位,生月失时,柱中又逢冲克,时支亦不生扶,兼且正印重逢,盗夫之气,克子之甚,夫子不能旺,反绝于时是也。
4、「安静守分」;乃夫星有气,日干自旺,相停无克,不值刑冲,财食皆得所。
5、「横夭少年」;身弱遇煞重,煞多克身,又带刑冲破败;或命中原有官星受伤,行运复遇官乡;或无官见伤,运复临官;或带刃无制,运行冲合刃之地,及亡神劫煞等凶煞,此皆横夭之命也,不独女命有之,男命亦同。
、「福寿两备」;乃造化之中和,格局之纯也。身坐旺乡,通于月气,支干相辅,更带财官正印缓,各得其所,不行脱财坏印伤官之局;若身旺而运行财食之乡,此为福寿两备之命也。
7、「正偏自处」;乃命中夫妇相合,复遇比肩分争,如一位夫星,有两位妻星争合。若本身自旺,彼身值衰,四柱不冲,则我正而彼为偏,若彼旺我衰,四柱冲我,则彼正而我为偏矣!盖我身旺有气,则夫从我为正,我身衰而别位旺,则夫从别位,我反为偏,谓之彼旺,争去我夫,我只得为偏;或自旺太过,柱无夫星者,亦为偏;或官杀混杂,或伤官太重,亦为偏,更淫滥。
8、「招嫁不定」;月令中有夫星透干,与己相合,己身从伏,其夫星却无气,时引夫星,或煞星,却乘旺地,来克己身,又从伏偏夫,故谓之招嫁不定。若夫星不旺,或受克制,必难论婚嫁。
七)、论女命与丈夫之关系;
1、官星及日支为喜用,丈夫关心自己疼爱有加。反之为忌神,丈夫漠不关心,或被丈夫欺侮。
2、官星多而旺者,一生受丈夫影响甚大、甚听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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