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longer发表于 2018-08-25 21:20 开工了
好消息呢
dzlonger发表于 2018-08-25 21:20 开工了
好消息呢
希望这次开工后就加足马力不要停
这是在哪儿拍的,轻轨?
djx12312发表于 2018-08-29 12:46 回复 dzlonger 的帖子这是在哪儿拍的,轻轨?
嗯,远观
2号楼,76平方米的平面图谁有?请发出来。
只有四号楼的
谢谢!星宿洒下的街角
今天拍的
这是我的老家啊
是不是靓靓到铁路桥之间的那块空地?
差不多。就是原来的汉水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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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换的协议上有个补偿面积,那个是怎么算的?
武规条字 54 号
关于硚口区宗关铁桥片项目A、B、C、E、F、G、H七个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规划净用地面积:13.86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地上部分13.17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包括居住用地7.18万平方米,商业、商务用地2.06万平方米,文化设施用地0.38万平方米,小学用地0.82万平方米,文物古迹用地0.57万平方米,绿地2.16万平方米。
地下部分0.69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包括A、B、C地块之间规划道路地下部分,用于停车。
用地位置:解放大道以南,沿河大道以北,京广铁路以西,水厂二路以东。
A地块:
1、规划净用地面积:3.75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绿地;土地分类:住宅、商服、公园与绿地、交通运输;
B地块:
1、规划净用地面积:1.74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小学用地、绿地;
土地分类:住宅、科教用地、公园与绿地;
C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67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绿地;土地分类:住宅、公园与绿地;
E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68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绿地;
土地分类: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园与绿地;
F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0.18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绿地;土地分类:公园与绿地;
G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0.11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绿地;土地分类:公园与绿地;
H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0.04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绿地;土地分类:公园与绿地;
二、土地使用强度
1、总计容建筑面积:48.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46.35万平方米,包括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29.9万平方米(含12班幼儿园),商务建筑面积不大于5.1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9万平方米,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1.5万平方米,小学建筑面积不小于0.85万平方米;地下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万平方米。
2、容积率按Z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4、绿地率: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5、建筑高度:A地块布局多栋塔楼,其中标志性塔楼高度不低于180米;E地块沿江文化建筑高度不超过20米,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其他建筑高度结合方案确定。
三、关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1、项目内各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按照《武汉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市人民ZF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武政规34号)、《武汉市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武房发190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2、B地块内控制一处21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不小于0.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0.85万平方米,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3、项目地块内应配建不小于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0.4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0.36万平方米,并按照《市人民ZF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63号)规定执行,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教育部门。
四、建筑与城市设计要求
1、A地块临解放大道控制约10米宽绿地,临水厂二路控制17.5米宽绿地;B地块临水厂二路控制17.5米宽绿地;C地块临水厂二路控制20米宽绿地;E地块临江控制约15米宽绿地,临铁桥路西侧控制10米宽绿地(详见规划用地图)。可结合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作为公共开敞空间统一建设,并设置出入口等设施。
2、A地块解放大道与水厂二路交口控制下沉绿化广场一处(2200平方米),解放大道与铁桥路交叉口控制一处公园绿地(2300平方米),范围可根据设计进行调整。
3、所有绿地由该项目土地竞得单位负责建设。A地块、E地块、F地块、G地块、H地块上述绿地建成后需向社会公众开放。
4、沿解放大道控制为公共建筑,形成简洁连续的都市界面;临沿河大道结合市级文保单位(福新面粉五厂旧址)控制为风貌协调的小体量文化类公共服务建筑群,形成尺度宜人的滨江界面;沿地块中部垂江支路,形成社区集市综合服务低密度带,构成解放大道与沿河大道之间通达的开放空间廊道。
5、A地块内保留现状树群一处,其范围以现场实测为准。B、C地块沿中部垂江支路结合空中连廊控制15米宽绿地广场为社区集市提供公共空间,可按设计进行范围调整。
6、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建筑管理审批指导意见》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
五、市政交通控制要求
1、A地块内控制一处公共停车场,与商业设施复合利用,控制公共车位数不少于160个。
2、A地块内控制两处车行公共通道,其中垂直于解放大道控制宽度为15米,垂直于铁桥路控制宽度为10米。
3、沿地块中部垂江支路控制一条3米宽、净空高度4.5米-5米的空中步行连廊,将A、B、C、E地块内建筑联结起来,至少建至项目地块用地边界,鼓励按图示设计延伸:鼓励A地块连廊北部在满足市政设施等相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跨越九桥,延伸至轻轨一号线宗关站二层平台;鼓励E地块连廊南部在满足堤防安全的前提下,跨越沿河大道,延伸至江堤外江滩公园。在相应位置建设上下楼梯,线形可按设计进行调整。
4、在A地块西北角下沉绿化广场处预留跨越解放大道和水厂二路的步行地下空间联通道各一处,位置可根据设计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六、其他要求
1、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该遵照《武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项目地下空间应考虑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整体利用,其中A、B、C地块之间的规划道路地下部分在满足市政设施等相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连通用于停车。
2、地上及地下商业布局均集中在A地块内。
3、F地块、G地块与H地块不允许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4、E地块内福新面粉五厂旧址作为市级文保单位,其本体不纳入供地范围,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进行保护。原申新纱厂厂长住宅和员工宿舍旧址,按武汉市第二批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要求进行保护控制。涉及文物保护控制范围的建设,其建设要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控制要求执行。
5、项目建设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6、根据《市人民ZF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政办79号)、《市人民ZF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武政规11号)、《市人民ZF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武政规1号)及ZF和住房保障部门相关要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7、室外地坪标高:满足防洪及管线设置要求,与周边道路相协调。
8、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按Z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9、根据《市人民ZF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城建规2号)要求,该项目应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装配率不得低于50%。
七、遵守事项
1、本规划条件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审批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条件。
2、本地块供地前应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行供地。
3、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一年,至2019年 8 月 15日止。
2018年8月15 日
还建房周边地块今日被拍卖,起拍价70亿元,起拍楼面地价14471.77元/平方米。
这个拍卖延期到下月,话说宗关二期的还建房和这个有关联吗?不是都已经在建了吗?为什么还拍卖
我们是D地块已经开始建房了,这是硚口区ZF重点打造的宗关铁桥片的整体规划。
这个面积包括了公摊了吗?还是套内面积
A地块布局多栋塔楼,其中标志性塔楼高度不低于180米...
本帖Z后由 rich3116 于 2018-10-2 08: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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