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居住,福利越来越多啦!例如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享有的便利服务从10项增加至14项~含金量变得更高,当然,办证门槛也将提高。
相比我市2011年版的居住证管理办法,新版《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在市政府法制网上开始征求意见,意见中大幅扩大了流动人口在武汉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便利范围。
1. 居住地教育部门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参加高级中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 接受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4. 按照规定参加本市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参加就业单位、居住地社区组织的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5. 户外作业职工可在“户外职工爱心驿站”享受便捷服务;
6. 其子女在寒暑假可享受“青少年空间托管点”提供的托管服务;
7. 可以申请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
持居住证者享有14项便利
1. 符合居住证积分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2. 按照规定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5. 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6. 10个具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安葬在我市回民公墓,
对经济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7. 65岁以上持证人可免费乘坐交通工具;
9. 申请享受公租房保障;
10.按照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或者执业技能鉴定;
11.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
12.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3. 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
14. 本市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