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我要疯 大学四年级
雪漫溪山发表于 2016-10-10 23:54 谁买的谁有话语权

可惜我也出钱了!

我要疯 大学四年级
王coco发表于 2016-10-11 00:24 那个女朋友觉得是到了未来公婆家,不是到了未来哥嫂家

估计确实是那么觉得的!

我要疯 大学四年级
yida1024发表于 2016-10-10 22:48 也许你弟女朋友并不觉得这是你的房子,摊手

那么 我要怎么做?

金胖胖 超级意粉
我要疯发表于 2016-10-11 00:36 说得对!

你已经提醒过多次了,可以直接说了。

我要疯 大学四年级
金胖胖发表于 2016-10-11 00:39 你已经提醒过多次了,可以直接说了。

是的,那就由我老公去说了

陈忠勇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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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胖胖 超级意粉
我要疯发表于 2016-10-11 04:08 是的,那就由我老公去说了

我要疯 大学四年级
陈忠勇发表于 2016-10-11 08:17 第一点,房子肯定不是你的名字,第二点,这样混搭真的不会出事?第三点,为什么要找个有亲弟弟的老公?总结完毕,不喜勿喷,呵呵

第一点房子是我和老公的名字,第二点这样住如果只是他爸妈一起住就没事,第三点如果嫁人都不找有亲弟弟的 那么 有亲哥哥亲弟弟的是不是都不用娶老婆了!

陈忠勇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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