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套二手房,在签合同前发现阳台墙面有湿印问中介说没事时脏印子。签合同时问房东房屋是否渗水,中介立马跑出来说话说不漏水,房东说只是房子十多年了,水电线老化要重新弄下,就签了合同,但合同中没注明渗水怎么办。
在房地局过了户后房东承认阳台渗水,卧室曾经被水泡过,电线有两根明线是曾经短过路但我觉得人家的房子已经过到我名下没道理不给首付款,所以在房东承认以上问题后还是和气地将首付款给了房东。中介要求进抵押,我提出同时要去将水电煤过户和物业费结清,和中介说如果没结清我该给的都到了房东账上到时这些问题找谁去。
中介答应了过户才去进了抵押,结果水电的过户都在物业,但还是进了抵押觉得不进抵押是我的不对,进完抵押谁知中介反悔说水电费可以中介先垫付但是3K多的物业费要房东同意才能从2W的定金里扣,房东说贷款还没到账所以暂不结物业水电的欠费。房东摆明态度他不会管渗水的问题。
请问房东的行为属不属于违法----刻意隐瞒。Z主要的合同中没有对渗水一事进行约定。如果我不给尾款我能进场装修吗?不给尾款算我违约吗?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