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5月18日起暂停网上警局申办服现役军人注销户口、主城区间或新城区内夫妻投靠、新城区到主城区夫妻投靠、武汉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出、外地人购买本市中心城区商品房申办户口、外地人购买本市新城区商品房申办户口等7项户籍业务,预计暂停1个月,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对2017年5月18日前已通过网上警局申报并审批通过的以上户籍业务,需在5月22日前(不含当天)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完成办理。
对上述事项逾期未办理的,按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现场申报。
啥意思?会不会取消?到时候购房合同落户还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