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在武昌一家公司上班···去年10月份签的合同。一年,到今年10月份合同到期本来走人,蛮好的。
结果,公司在4月份经营不下去了。老板说找了一个项目进来了。项目A。
然后那就继续做事列。项目A到了今年的6月份,直接不搞了。5月份的工资6月份发。项目A直接撤了。
工资就拖欠了。人事一直说在跟项目A沟通。项目A的负责人直接把他拉黑了。
( 因为5月份的工资没有拿到。LZ就想等5月工资拿了在走···)
结果到了7月15日,发6月份的工资的时候,项目B说,6月只来了半个月,所以只发一半。剩下的一半原来公司老板发。
原来的老板 就一直拖欠。也不给个准话。什么时候给。
到了 7月底。项目B 说,公司不需要技术人员了。 把LZ 从技术转销售。销售没有底薪只有提成。销售到一定业绩才有底薪。
这就是在逼我们自己走列。 逼我们自己走也行。也认了···但是也不说把前面的结清了。就是吊着。不结清,不给答复。
反正就是三不管。你去不去上班都没有人管。反正没底薪。
然后公司在我这里有2W多块钱。今天找我要,我直接不接电话···不理~!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确实没有办法。
有的人说,你可以去仲裁告他。可是就算仲裁赢了,他们连工资都可以不发。请问会管仲裁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