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提交押金、手续费等环节请谨慎,避免产生交易问题
之前有个同事急辞职,把交接的事也做好了,公司给扣了他一半的工资才放人走,这样合理么?
小编插话: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并没有急辞这一说。劳动者辞职有两个途径,一是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二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你同事的这种做法,应该是未与公司达成一致,被扣了一部分工资也说的过去!
之前有个同事急辞职,把交接的事也做好了,公司给扣了他一半的工资才放人走,这样合理么?
小编插话: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并没有急辞这一说。劳动者辞职有两个途径,一是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二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你同事的这种做法,应该是未与公司达成一致,被扣了一部分工资也说的过去!
职场本来就分为急职与一个月后离职,这个主要看你个人的需求及公司的需求。
其实这里的这个的主要意思就是不管你交接完毕没有,只管你是不是一个月后走,是就不扣,不是就扣,这个才是问题之所在。
本帖Z后由 叫么名字好咧 于 2018-12-8 16:33 编辑
所以说,公司一方面同意人家走,一方面以人家没有一个月后再走为由扣一半的工资,我感觉不合理,但不知道这样到底算不算是返劳动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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