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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发改委正式批复武汉轨道交通第四轮建设!12,16,19等新线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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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
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8〕1915号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批复〈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7〕617号)、《关于调整〈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方案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8〕433号)和《武汉市人民ZF关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资金承诺函》(武政函〔2018〕48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撑武汉市重点发展地区建设和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原则同意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12号线、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系统的衔接。统筹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的规划布局,研究提升城际铁路公交化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优化交通枢纽的换乘设计,做好车站周边的城市道路交通衔接,提升旅客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五、切实防范地方ZF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六、切实保障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随意压缩项目实施工期,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人员、设施配置;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25日


小编补充一下发改委得分截图:


一、线网规划

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景(2049 年)线网总长约 1100 公里,形成以轨道交通为主导、与土地集约开发相协调,多元复合、衔接高效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实现“60/60 客运目标”,即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 60%、轨道出行占公共交通出行的 60%


二、建设规划

(一)建设方案

建设 12 号线、6 号线二期、8 号线三期、11 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 号线北延线、16 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总长 198.4 公里,其中:地铁项目 4 个(含延伸线)、总长 81.7 公里;市域快线项目 4 个、总长 116.7 公里。到2024 年,形成 14 条线路运营、总长 606 公里的轨道网。


12 号线工程自武昌火车站至武昌火车站(环线),线路长 59.9公里,设车站 37 座,投资 583.87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6 号线二期工程自金银湖至富民南路,线路长 7 公里,设车站5 座,投资 45.58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3 年。


8 号线三期工程自野芷湖至黄家湖,线路长 4.9 公里,设车站 2座,投资 25.97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2 年。

11 号线三期工程分为三段实施,其中武昌段首开段自武昌火车站至白沙洲,线路长 4 公里,设车站 2 座,投资 79.89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新汉阳火车站段自黄金口至新汉阳火车站线路长 2.2 公里,设车站 2 座,投资 39.01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葛店段自左岭至葛店南,线路长 3.7 公里,设车站 1 座,投资 16.25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2 年。



7 号线北延线工程(前川线)自马池路至黄陂广场,线路长 33.6公里,设车站 9 座,投资 175.59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5 年。

16 号线工程自国博中心至周家河,线路长 32.3 公里,设车站12 座,投资 154.2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3 年。


19 号线工程自武汉火车站至高新二路,线路长 20.6 公里,设车站 6 座,投资 171.9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4 年。


新港线工程自工业四路至桃桥湖,线路长 30.2 公里,设车站11 座,投资 176.81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 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

6 号线二期、8 号线三期、11 号线三期等延伸线路与原线路设计标准一致,采用 A 型车,Z高运行时速 100 公里;12 号线等新建线路研究采用 A 型车,Z高运行时速 100 公里;7 号线北延线、16 号线、19 号线、新港线采用市域快线制式,列车Z高运行时速160 公里。

(三)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1469.07 亿元,其中资本金占 40%,计587.6 亿元,由武汉市ZF及经开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葛店开发区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辅以多元化融资模式。 


(四)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武汉市ZF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建设和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功能层次,保障市域快线和都市圈城际铁路的功能发挥。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周边生态环境以及建设工程的关系,有序推动项目实施。深化近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优化车辆基地布局,控制好建设用地,做好资源共享。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研究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高效换乘方案。高度重视网络化运营人才培训和储备,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做好资源开发和经营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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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线 16号线 19号线 第四轮建设 发改委 武汉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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