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猜测 首先解读一下这段话:承认与张恒说的事实是一样的,但是本来不想曝光的,但是男方一直以这件事来要挟勒索,简称就是要钱,而且这件事是自己一直在积极的维权。 对于代孕这件事是真的,但是孩子在美国代孕,符合当地的法律,自己也没有触碰中国法律底线,没有法律责任,顶多是社会谴责,但是本人不在乎。不签字并不是想要弃养,只是防疫要求,安全第一。 以上为得意小姐姐的解答和猜想,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ps:顺便普法一下,符合当地法律代孕的前提是:第一拥有美国国籍,第二在美国特定的洲,以上两点为并列的关系,缺一不可。只要是中国籍就适用我国法律,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dy违法。违反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有签订代孕合同的,合同无效。但代孕不是犯罪行为,不会受到刑法追究。 但遗弃罪是违法的! 遗弃罪:代孕出生的小孩如果有健康问题,或者代孕期间寻求代孕的夫妇离婚了,导致生下来的小孩没人抚养怎么办?如果三方都不要小孩,从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的先行行为来看他们都有抚养义务,也就是说,他们都构成遗弃罪的主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灰色产业链因为某位女明星怕是要重新被整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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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解析
鉴于这个表达可能很多人云里雾里,我决定还是来解析一波:第一,男方出轨,过错方是男方,想道歉但是女方不愿原谅,于是双方进行了谈判。第二,双方谈判6个月小时,期间女方一直在哭,情绪非常崩溃,男方还多次引导女方说出不要孩子的言论,自己被逼疯于是说不要孩子。第三,男方家里人和他骗钱,也一直想要从自己这里勒索钱财。第四,自己一直在积极的解决孩子的问题,从未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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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不理解为啥要补充有钱没钱这件事,那是估计也是有她的道理的,但是现在好像也没人管你有钱没有钱,代孕这件事为啥只字不提呢?
接下来女方父亲上线为其说话:
义愤填膺表示男方不是好人,两败俱伤,只不过女方更难受,还被骗钱,反正从代孕来看,说其他的都没啥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