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长江日报2012年6月10日长江日报第8版内容家中遭窃 小区监控“没看见”
家中遭窃 小区监控“没看见”
本报讯(记者 杨京)家中遭入室盗窃,小区的摄像头竟“没看见”。昨日,家住盘龙城汉飞向上城的市民谭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对物业公司的态度非常失望。
今年年初,谭先生住进了该小区一居民楼的3楼。昨日一早,起床后的谭先生发现家中一夜之间变得一片狼藉。经过清点,家中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以及手表和部分现金都不翼而飞,总价值在1万元以上。
谭先生立刻报警。经过现场勘察,民警表示,小偷很可能是从外墙上的管道攀爬而上,并从窗户进入室内的。同时,谭先生楼上的住户也遭到盗窃,所幸损失稍小。
但当谭先生就此事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时,工作人员却称由于小区并未全部交房,因此一部分监控设备还未准备就绪。
业主声音:既然监控“没看见”;监控没安装云云;能否我们的物业费等你们监控安装好后再交?
------------------------------------------------------------------------------------------
对于这样的事件,我们除了无语、愤怒还能有什么其他的情绪?作为一个成熟的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如此的“职业操守”真的是令人气愤的无以复加。本来交房的时候 跟物业闹的挺不愉快;秉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我Z后未予深究;现在面临一起起“坑害”“残害”业主且毫不负责的态度;说实话,能有多少人不义愤填膺的呢!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虽然事情不是发生在我家里,但是在此,我请求汉飞所以1 2 3期的业主交房以及未交房的业主朋友们,我们应该声援谭先生;为了我们集体的利益;我们不应该再继续沉默了。如果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也许下一个不幸的人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