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网友发的帖子——http://www.deyi.com/thread-5283400-1-1.html,每次购物就都会留意购物小票。
哪里知道这种事情真的发生在我身上了!
今天晚上在奥山拾味馆吃完晚餐,看看时间还早,就到-1F的沃尔玛逛了逛,买了3个节能灯泡和一箱酸奶,都是促销价买的。因为前段时间建二武商量贩、中百仓储都做活动,已经买了很多东西了,所以今天只是闲逛一下,就只买了这两种促销商品。因此价格也记得比较清楚,结完账出来一看,节能灯泡的价格和我看到的促销价不一样。
我就去了服务台,并与他们的工作人员一起回到卖场里面,查看价签,确实标的促销价是8.8元,可我的小票上打印出来收取的价格是9.9元。那个工作人员就将价签取下来了,她仔细看了一下,告诉我说:“价签上写的日期是到10月29日截止,所以现在恢复原价了,那退差价给你吧!”
我看了看价签上比蚂蚁还小的日期,说:“找你们主管过来,这属于价格欺诈,根据Z新的《消费者权益法》,不应该这样处理!”
回到服务台后,她给主管打电话,告诉我可以按差价5倍赔偿,我没有同意。我告诉她之前都是按差价10倍赔偿的,现在根据Z新的《消费者权益法》还有新的赔偿办法。在等待主管到来的期间,我就用手机上网搜索,找到了相关新闻报道和赔偿案例,那个主管来后,说:“我们遇到过很多这种情况,都是按差价5倍赔偿的。”我坚持,要她找她的上级过来解决。
等了很久,终于又过来一名男主管,还是只同意按差价5倍赔偿,并解释说他们并没有价格欺诈,只是没有及时更换价签,价签上有活动日期,还暗示是我自己没有看清楚。我本来等了半天,早就不耐烦了,告诉他说:“红色促销标签那么醒目,价格印的那么大,有谁会用放大镜去看什么比蚂蚁还小的日期。而且没换标签又不是我的错,这种行为就是价格欺诈,就应该对消费者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