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二环内有个80年代的老房子,是个顶楼,现在出租在,租客觉得上面太热想让我们做个棚子挡挡阳光,邻居家的前几年也都做了,而且当时我们家跟居委会也申请,也批准了,但是我爸那时急性心肌梗塞住院了,就把这个事情耽误了。现在想做,但是那个批准的资料也找不到了,我妈妈就尝试去居委会问问,果然被我们猜到了,没那么容易让我们做。主要负责的人都换了,现在管这个事情的主要有2个人,我妈妈当时就一个人买了一包65的黄鹤楼,负责人就让自己手写了个申请书,交给他们的时候还不停说这个事情不好办。一周之后我妈妈又去问了问,负责人又说没有这么快,他自己说他还请了街道办的人吃了饭的,我妈妈立马就说我们知道他的好,会好好谢谢他的,现在手头有点紧,等发了工资我们知道的,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这个红包到底要不要给?给多少合适呢?太多了我们也承受不了啊!太少也怕拿不出手,请各位大神赐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