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租赁协议,现在地下车位好像都是租赁协议。签20年,后面免费续。但是《合同法》表示,租赁Z多只能20年,超过不受法律保护。但这样一个车位在这个地段卖41W是不是太黑了?周边楼盘车位都是才20多W。
买房子就是考虑有车位这样的配套设施,结果开发商坐地起价,业主要么就只能选择不停家门口,要么就只能认宰。再说以这样一个高价卖,有几个愿意买的?
本帖Z后由 @Joshua 于 2017-8-27 01:25 编辑
人防车位,租赁协议,现在地下车位好像都是租赁协议。签20年,后面免费续。但是《合同法》表示,租赁Z多只能20年,超过不受法律保护。但这样一个车位在这个地段卖41W是不是太黑了?周边楼盘车位都是才20多W。
买房子就是考虑有车位这样的配套设施,结果开发商坐地起价,业主要么就只能选择不停家门口,要么就只能认宰。再说以这样一个高价卖,有几个愿意买的?
本帖Z后由 @Joshua 于 2017-8-27 01:25 编辑
不买你没处停车啊,难道把车卖了?
41万。。。有点吓人!
这样乱定价明显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地下车位在小区中具有绝对的垄断性,而开发商在车位的经营上完全符合法律中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销售车位,显然是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某个小区中,只有一个开发商或其指定、关联的物业公司可以提供车位商品,如果物价局所说的“市场调节”逻辑成立,开发商岂不是想卖多高都可以,而业主要么别在家门口停车,要么只能认宰?并且,小区停车位带有配套设施的性质,如果开发商售楼时承诺过有车位提供,业主因此才在这里买房,那么,业主入住后开发商大幅提高车位价格,还有违约、价格欺诈之嫌。
我靠。我看成了14W还说这么良心的开发商。
结果仔细一看居然是41W。我勒个擦
“嫌贵就别买”这种论调简直呵呵了。不买停其他小区吗?且不说其他小区的车位基本只卖给本小区业主,再说大热大冷下雨下雪天难道停别的小区再走几十分钟回家?疯了?
这明显是坐地起价,仗着手中的资源优势搞价格垄断。
本帖Z后由 @Joshua 于 2017-8-27 12:40 编辑
哪个小区啊 太夸张了吧
豪宅的车库么?介么贵
金融街壹号
要是车库也不说啥了,就一个普通地下停车位,2.4X5.3的小尺寸
有物价局的审核吗?
这个不清楚,怎么辨别该定价是否经过物价局审核?
藏到掖到打鬼 报报小区名字就掉了一块肉
卖的比精武路越秀还贵,我住的松海园都免费停年把了。
41万有点吓人。
不看贴吗?9楼不是说了吗,小区名字是“金融街壹号”
是的,开发商自己心里没点B数
我们还没有接到通知。这么贵不想买了。
这小开发商不大气,把业主当冤大头宰。仗着手里的车位资源优势,乱定价。就这个价格估计根本卖不出去几个。
钱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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