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想死,别拉其他人!以后在车上遇到这样的事,大家都上去踹几脚
自己想死,别拉其他人!以后在车上遇到这样的事,大家都上去踹几脚
f717发表于 2018-11-2 10:57 是不是都死了就不存在刑事责任了。坑了那些陪死的人。所以,公民维护正义也是在维护自己生命!当发生这种争 ...
这个赞同!主要是现在的人都怕事,不想惹麻烦,看来以后发生在公交这种事情,就得及时出面阻止,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的安全。
程潇潇发表于 2018-11-2 11:21 我看到网上发布的黑匣子视频,从那个女的打司机的脸到冲下桥也就几秒的时间,就算有人想管,估计也来不及。
已经吵了几站路了,只是出手可能就是几秒钟。
都是没有安全意识
不用制止,制定一条凡是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出手打司机的,起步半年刑,不得缓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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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抢方向盘!就是打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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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够轻松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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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真可以有
就跟醉驾一样,不管你有没有主观意思,你这就是犯罪,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记不住没关系,多进去住住就记住了。
要追责真的牵扯太多
首先临时取消某站改停别处,除了张贴告示在车身,还要在车内进行广播,滚动播放直到临时改站结束为止。
然后车厢内将司机座位隔出,如有乘客需要交流,对着隔离留置的气孔还能有效问话与回话。
其次社会需要正能量,媒体主导已经偏离正经轨道了,歪风邪气本来不是很明显,被一些无良媒体故意博眼球也是一个原因所在。
从幼儿园开始,不要把抓才艺学习放主导,将安全法规,和谐社会,逃生技能加强灌输。
还有大家无能为力的法律,犯罪成本太低,量刑发展不够结合现阶段社会发展情况。
全部的因素都有关系,一切的因果都不是一刻造成的。
考验人性,就是一个大环境所在。人人都在说什么家庭出什么孩子,是一个道理。
因为,生命第一
vivis发表于 2018-11-02 15:28 要追责真的牵扯太多首先临时取消某站改停别处,除了张贴告示在车身,还要在车内进行广播,滚动播放直到临时改站结束为止。然后车厢内将司机座位隔出,如有乘客需要交流,对着隔离留置的气孔还能有效问话与回 ...
你说的很到位!
“海因里希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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