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办证属于共同财产,丈夫占一半,再按继承权利分配。妻子还有继承权
婚后办证属于共同财产,丈夫占一半,再按继承权利分配。妻子还有继承权
婚姻法:男方50%,女方50%
继承法:男方的50%空出来了,这部分才谈的是继承
男方第一顺位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
目前配偶+父母=3人
按照法律,财产分割如下:
女方:50%+50%*1/3
父:50%*1/3
母:50%*1/3
按照法律,不知是不是这个理。
milanxiaojiang发表于 2019-04-25 16:40 婚姻法:男方50%,女方50%继承法:男方的50%空出来了,这部分才谈的是继承男方第一顺位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
男方父母出的全款房,婚前的,如果有出资证明,那是不能那么分的
我们楼下的一家,儿子离婚了,带一个孩子,二婚领证还没几天出车祸去了,那个女的都没过来住,说是等办酒的。赔偿款也是闹腾的,后来别人来调解的。
如果没有借据,婚前房产由妻子、父母顺位继承,婚后房产50%归妻子,剩下50%由妻子、父母顺位继承。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是不会有借据的。
哪方独吞都不对,没有孩子的话酌情给儿媳妇一点,老人还是应该占大头,毕竟钱是老人出的,儿子没了以后还要养老
按借款打债务,清算完债务之后余下的三人平分
高高的山岗发表于 2019-04-25 11:56 儿媳可以分三分之一,这套房是男方父母赠予男方个人的,不属于共同财产,但男方死后应当按照遗产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三个,没人三分之一
赠予是要有赠予合同的,而且还得公证处公正,这家人明显没有。老人是房子的实际出资人,法院都会判给老人的
按照法律,是可以分一部分的
我只关心法院到底会怎么判?
高高的山岗发表于 2019-04-25 11:56 儿媳可以分三分之一,这套房是男方父母赠予男方个人的,不属于共同财产,但男方死后应当按照遗产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三个,没人三分之一
感觉你说的是对的!儿媳可以拿到三分之一!
Koen发表于 2019-04-26 11:12 赠予是要有赠予合同的,而且还得公证处公正,这家人明显没有。老人是房子的实际出资人,法院都会判给老人的
父母出资、房产证写男方的名字就视为老人赠与个人(与配偶无关),除非出资人写自己的名字
你说这不算赠与,那如果老人先过世,那这套房子岂不是还得再按照遗产继承走一遍?
本帖Z后由 高高的山岗 于 2019-04-26 14:24 编辑
高高的山岗发表于 2019-04-26 14:17 父母出资、房产证写男方的名字就视为老人赠与个人(与配偶无关),除非出资人写自己的名字你说这不算赠与,那如果老人先过世,那这套房子岂不是还得再按照遗产继承走一遍?
可是法律上,父母给子女买房,即使只写了子女的名字,这个并不能认定是赠予行为啊。况且二老尚健在,很容易否定赠予行为啊。目前法律对于房产,都是保护实际出资人的利益。谁出的钱房子就是谁的,跟房产证上的名字没太大关系。
Koen发表于 2019-04-26 15:26 可是法律上,父母给子女买房,即使只写了子女的名字,这个并不能认定是赠予行为啊。况且二老尚健在,很容易否定赠予行为啊。目前法律对于房产,都是保护实际出资人的利益。谁出的钱房子就是谁的,跟房产证上的 ...
那就是说父母出资写子女名字的,老人过世后子女还得按照遗产继承走一遍,因为房子是老人的
高高的山岗发表于 2019-04-26 16:14 那就是说父母出资写子女名字的,老人过世后子女还得按照遗产继承走一遍,因为房子是老人的
不用啊,首先ZF先默认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房产产权的全部拥有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房产就属于户主的。如果有人提出异议,能拿出出资证明,就按出资比例划分产权。如果父母过世,那就没有人提出划分产权的事,房产自然就是户主的。这个逻辑是有个先后的。
Koen发表于 2019-04-26 16:26 不用啊,首先ZF先默认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房产产权的全部拥有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房产就属于户主的。如果有人提出异议,能拿出出资证明,就按出资比例划分产权。如果父母过世,那就没有人提出划分产 ...
父母过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得让他们全部签字放弃才能继承遗产,如果都已过世需要他们的死亡证明。
为什么很多父母要以子女的名字买房?就是因为继承太麻烦,所以把房子直接给了子女,这当然算赠予,如果不算的话那将来折腾死你
另外,如果是赠予一方的话,父母死后另一方是没有份的,如果不算赠予,那这个房子就算遗产,遗产算是共同财产,另一方也有份
本帖Z后由 高高的山岗 于 2019-04-26 17:13 编辑
那有个疑问,女方财产继承了,那赡养老人的责任继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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