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不够的情况下,摇号停车,与拍卖车位,哪一个对业主更公平一点?
车位不够的情况下,摇号停车,与拍卖车位,哪一个对业主更公平一点?
谢谢,这个可以试试。
照您这样说,物业应该造一个停车场出来,有多少车,就造多少,没有场地,物业就变场地。
你有车可以在小区内免费瞎停,阻碍通道,对其他无车的业主公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
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通常情况下:在小区地上停车位停车的业主,占用全体业主公共资源,缴纳“服务费”。物业代收该费用,费用使用情况应公开,主要用于小区的公益建设。
其实大家都知道,,物业收的就是停车费,而且从来没有公开过。
物业解决车位问题的方式就是:让部分业主的车变成临时车辆收费,对外来车辆却没有任何限制。
我们小区入住也不过5年,市郊,三环外,1:0.7高车位配比,地下车位也都卖了。
小区入住也不是特别高,就我们这一单元来说,几乎每一层都有1-2户空置,
物业费的催缴单一张叠一张。晚上看灯光也看得出住了多少户。
白天有停的车很少,晚上8:30以后车位才开始紧张。
也就是晚上下班晚的工薪族停车难,小区Z拥挤的时候也没有阻碍过道路交通,
停在非划线停车位上的车辆Z多也不超十几台。
物业去年年底给每个单元门口的垃圾桶专门定制水泥瓷砖“桶位”,给垃圾桶挪了位置,还占用了部分车位。
消防通道连接小区的道路都是使用石墩堵死了,不让可能停车,
而且消防通道的入口是一个工地,大门常年锁死,门外是开发商的另一个楼盘工地。
真要是出了火灾,侧门根本进不了消防车,这才是真正的消费隐患。
消防车只能走大门,大门口附近到处是护栏,也不可能停车阻碍交通。
物业给出的理由恰恰是:小区消防隐患,单方面通知业主摇号产生月租车位。
可以组织业委会炒了物业,也可以投诉小区所在地房管局物业科,还可以打市长热线
谢谢支招。
物业目前还没有实施摇号停车,只是单方面放出消息,
业主们都很反对,楼栋的物业客服又给业主说好话,
也不知哪个物业小官脑洞大开,搞这么一出。
本帖Z后由 晨风-5 于 2020-04-24 11:54 编辑
【本帖结帖】
物业同意业主续费月租停车,口头通知的摇号方案没有实施。
感谢各位论坛里的朋友回帖、提供建议。
相关的参考依据:
《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19-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大家有相同困扰的可以看看,起码这个是明面上的道理,找物业、居委会、房管局等等等单位都是可以很容易说得通的。依据非常明确,没有歧义。
和停车相关的重点看第14条,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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