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孩子,还这么贪心,过份了啊
没孩子,还这么贪心,过份了啊
买卖合同都无效,怎么跟买家没关系呢?真的成为事实了买家怎么不被波及?
我身边有一个这样的真实事件,男方病逝,女方被婆家赶走了,没有财产遗产,有个儿子五岁,留在婆家。
cesc0707发表于 2020-05-13 14:51 抛开道德、人情因素,房屋属于男方遗产,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是第二顺位,她处理房产没什么问题。拆迁属于男方老人的事,既然其丈夫已死亡,其本人与两老已无法律上的关系,就与她无关了
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
那有可能记错了,十几年没碰这玩意儿了
一个人处理不了的,我家里以前处理过遗产房子,必须要相关人都在场签署放弃协议的,不可能是你认为是哪样就哪样的,现在房子过户很麻烦的。我去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听到过各种故事。
这套房子是男方父母在他们结婚前全款买的,还是男方父母在他们婚姻期间买的房子。那女方就有一部分继承权。
这种事按法律规定来办啊,为什么都在谈道德?她结婚之前也不知道要发生这种事吧?果然是道德大国
这种想法就很不好,别说你买房一分钱都没有出,就是你出了钱男方父母按法律都有继承权,只要男方父母愿意,他们可以让你光屁股出门知道吗?
不地道
应该要和男方父母沟通好再挂中介,这么急,有点不稳妥。不管怎样,你这同事都能分一部分,但都不是全部。估计还得公正吧
这个人就是你吧
这种应该卖不了,需要先析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含收养关系),这几个人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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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生友?
配偶一半,剩下的一半,配偶再参与和他父母平分!
1.属夫妻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262366439共有财产,首先应将房产平分夫妻各占一半,未去世一方拿去一半后,剩下一半发生继承,配偶和自己亲生的孩子是当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至于继子女,如果子女属未成年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受到抚养,形成受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亦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财产;举例:房屋价值100万,分割夫妻财产平分后只有50万可以继承,若有受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存在,则配偶、两位子女各占50万的1/3;若未形成上述继子女关系,则配偶与亲生子女各占50万的1/2,继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2.要看房产是夫妻婚前还是婚后财产,若为再婚后的房产,则属共有财产,继承顺序与1同,若为婚前财产,则属个人财产,则不需要经过平分直接发生继承,后面的继承顺序与1同。举例:房屋价值100万,若为婚前财产,(1)且形成受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则配偶、两子女各占100万的1/3;(2)若未形成受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则配偶与亲生子女各占100万的1/2。
另外应注意: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配偶、子女外,还包括自己的亲生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所以如果去世一方还有父母的话,还要将父母算入应继承份额内平均分。另外,如果已成年或虽未成年但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尽了赡养照顾义务的,也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尸骨未寒就打算分财产吗? 可以分到三分之一吧!
这样的事情还是别碰,为了小便宜吃大亏的教训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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