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起出首付,一起还贷。写两个人名字不就行了
男女一起出首付,一起还贷。写两个人名字不就行了
一百五六十万,这是不小的一批钱,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小心点事没错的,这一加就是70w呀,你想想,按照武汉的平均工资的多少年呀。
房子放老人名下不行吗?老人出钱买的房,儿子以后孝顺就过户,不孝顺以后指着房子养老...
儿子,媳妇就算借住,每个月出点租金抵扣点贷款。
实事求是的说,会不会要被各位喷死?
贫贱夫妻百事哀,即使勉强结了,离也不远了...
拒付首付,要彩礼吗?不要彩礼,就当付了首付,加名字?
每个家庭的经济情况不一样肯定要商量着来,但是完全在经济上一碗水端平而故意忽视婚后女性付出的生育和家务成本,就是敲竹杠
女生都愿意帮你一起还房贷+结婚后她搭半条命给你生孩子
这一帮一给,好为难的样子
加了名就相当于赠与,多少要分一些的。分一半的一半也不少啊。
写女方名字。男生以个人名义向父母打借条,证明首付一百多万是向父母借钱的,男方父母保留首付出资证明。
这个婆婆真厉害,不好相处。
结婚买房子本来就是男方的事情,不然民间戏称生儿了是建设银行,生女儿是招商银行,你以为是说着玩的?
所以,女方拒绝出首付,是说得通的。答应婚后一起还贷款,要求加名,这个要求也还好,不算过份
为了防备离婚会分走一半首付,可以将首付中的部分比如100万作为借款借给儿子,说好以后是要还的
这样以后万一离婚,女方也只能分走300万的一半(假设总房款400万)
租房结婚在现阶段好像概率很小吧?丈母娘会同意吗?
那不是白娶个媳妇啊,男同胞都表示同意。
不出首付凭啥加名,说不过去,将来儿子结婚前肯定把房子换好,免除这个麻烦
结婚本来就是一次利益交换,谈判就谈判,别拿感情当幌子。
没什么可纠结的,谈不拢就结束呗
女生都愿意帮你一起还房贷了为什么不能加她名字呢?怎么样算是帮忙一起还房贷呢?是分期额外贴补钱还是拿出工资的一部分还? 婚后收入共有 如果是拿出工资来还或者是贴补家用 应该不算是帮忙还房贷一说
买不起那就租,想到几百万的债,脑壳痛
互相不信任,一拍两散算了
双方都有理,但核心在于感情经不经得起这样的谈判。
我靠,就这还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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