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_声发表于 2015-6-10 20:34 违法就要被取缔,暴力抗法就要被收监,
钓鱼执法就是不对
涛_声发表于 2015-6-10 20:34 违法就要被取缔,暴力抗法就要被收监,
钓鱼执法就是不对
这盘棋下的很大………………
就是不要脸见不得老百姓日子过的舒服。。。尼玛的士要是好哪个坐专车,法克。
自己打自己的脸,还和 谐 社 会
没有营运哦。记得曾经看过一位律师写的关于“如何定义专车”的法律文章,
分6种情况来分析,
其中三种情况都属于”法律未定义“的。
法律未定义即代表合法。
上述第一种情形下,如果车主没有出租车营运牌照,就是典型的非法营运,也就是俗称的“黑车”。第二种情形只是第一种情形的变种,无法改变“黑车”的性质。第三种情形也要求车主和“专车”都得有出租车营运牌照,否则,也是“黑车”。
然而,第四、五、六种情形却不直接涉及出租车营运的问题,主管机关要想查处,必须先依法认定其法律性质。目前,主管机关在对“专车”这种商业模式发表意见时,引用的都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条例、地方ZF规定。第四、五、六种情形都不符合这些文件规定的出租车非法营运构成条件。主管机关不能只是因为其商业模式的Z终结果与出租车服务类似,就认定它们是“黑车”。否则,其目的就表现为消除出租汽车公司的竞争对手,这就有垄断嫌疑了。无论主管机关对出租车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初衷是什么,都不应该是保护出租汽车公司这样的既得利益者。
本帖Z后由 theavenger 于 2015-6-11 18:06 编辑
这个比较专业。
其实这个问题简单点看,就是从事客运,要有相应的手续。
现在就是,如何判定它从事了客运。
对!你都不能断定我是否营运了,
都无法归属你管辖,
你如何行使职责呢?
就好像第三性人,是否归妇联呢
别跟我谈合法,ETC合法?照样搞的欢
二狗子表示没脸这样干
别谈合法,我只说三个字母,ETC
那些当官的都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聪明,所以有了很多煞笔决定
CTMD ETC
昨天坐滴滴 别个师傅说鸟这个事的 但是说武汉的司机 冒的这团结 别个团结起来才能力量大
我也觉得是的。武汉的司机估计不会团结。
抗议有个毛用 就是不合法 拖车子 罚一万
别个一般是群里一喊,几百台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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