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生,今年23岁了。我是8岁开始患病的。就算我再怎么不喜欢BB,它也跟了我15年了,不离不弃。不离不弃,多么美好的词,可是扯上它,却总让我心酸,难过。
听我妈说,1998年,我们这儿的太阳出奇的大,天儿也出奇的热。可小孩子嘛,总归是野的,即便是大中午,我也从不肯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每天纠结一帮朋友出去作,上山,下河,爬树,只有大人们想不到的,没有我们玩不到的。哪怕,妈妈在出门的时候把我锁在家里,也有小伙伴们来接应我爬出墙去,当然,每次回来,总也少不了一顿胖揍。有一天,妈妈给我洗澡,在胯的地方,发现了一个黄豆般大小的白斑,脖子上也发现了一个很很很小的点,当妈妈的,孩子的事儿从来就是比天大。洗澡后的第二天,生平第一次医院之旅,我知道了一种叫做白癫风的病。和很多人一样,那时候很小,没有很多的心思。不会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依稀记得医院之旅过后,我就再没离开过药。
98年,那时候经济还是比较落后的,而我们这儿更是落后,一个小县城而已。医院里吃的、抹的,丝毫没有效果。而除了医院,爸妈能想到的办法,无非就是偏方,偏方,偏方。一次次的实验过后,我发现,它非但没有消失,而且面积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也许,从那时起,我开始把它当回事儿,我开始明白,我和别的小朋友不一样了。因为有BB。
因为有BB,小时候的我,已经很少穿裙子了;因为有BB,我从来不敢碰我喜爱的辛辣食物;因为有BB,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可以吃点儿海货;因为有BB,我得牺牲我所有玩乐的时间来与它抗衡;因为有BB,我不敢长时间在太阳下放肆的大笑;因为有BB,我得常年与那些瓶瓶罐罐为伍;因为有BB,喝中药喝到吐;因为有BB,怕别人看到自己的不同,不敢过多与旁人接触。因为有BB,我从那个爱笑爱闹的小姑娘变成了传说中的忧郁女王。
我们家的条件一般,但爸妈为了我还是倾囊而出,记忆中Z深的一次是家里还剩下300块钱,而且弟弟还要交幼儿园费了,40块钱,当时弟弟眼泪汪汪的跟妈妈说“老师说了,这钱今天必须得交”但妈妈还是把这钱给了爸爸让他去给我买药。从98年到03年,6年,我6年小学中每一次的寒暑假都是跟随着爸爸跑医院。青岛,滨州,荷泽,济南,北京,我叫的出名字的城市,我叫不出名字的城市,有名的大医院,不起眼的小诊所,算是跑遍了。我永远忘不了有一次去济南,下了火车,去了医院,拿了药回来的路上,爸爸看着街边小吃摊上的饺子咽口水的那一幕。哪怕过了这么些年,我想起来,眼泪还是会忍不住的涌出来。
也许是多年的药起了作用,也许是爸妈的爱感动了上苍,哪怕在当时,BB是不治之症,我那些必须露着的部位总算是好了。只有胯部,腰部,腿弯处,脚上有,好在,都是可以盖着而不被怀疑的位置。我好面子,爸妈这么些年就一直替我买可以藏着的衣服,所以到现在,村里的人也不知道我有这个病。
现在我说的这些,也许只是一段文字,普通的文字而已,但只有共同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日子,我每每间想起来,还是会掉眼泪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