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我爷爷(已过世)在市区有一套老房子。我奶奶也还在世。他们共同有5个子女。现在我奶奶以及几个叔伯,姑妈都同意将房子过户给我。
那么问题来了:
1,据我所知有交易过户,赠与过户,继承过户三种情况。哪一种方式的税费比较低呢?
2,我的几个叔伯,姑妈,签署放弃继承遗产的时候,他们的配偶是否同时需要签字?
3,像这种遗产继承的房产,以后如果需要交易的话,是否需要缴纳更高的税费?
4,我名下已有两套房了,如果继承这一套房属于第三套,是否存在限购问题?
5,由于本人已结婚,如果继承过户成功,这套遗产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6,我是否需要缴纳遗产税?
谢谢各位大神答疑解惑!如有专业的人士(比如律师之类的),我愿付费咨询,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