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来条违章是礼让行人的。我特意查了一下交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等我到白线的时候(图1),行人正好在我A柱的视线盲区,而且右转的车子习惯性都应该看右边的路况,而不是看左边路况,毕竟是在远离左边。
也就是按我的行驶轨迹至始至终都是看不到这个人的位置的,而且这个人的位置是100%安全的,毕竟他在我左边我往右走也是属于在避让啊,不懂为啥罚,这个能申诉吗?有没有申诉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