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武汉购房者注意了!LPR不转的要自己申请,不申请银行就帮你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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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小宝
为人民服务
此次政策Z大的变化就是规定了“批量转换”的概念,通俗来说就是“8月底房贷都要默认调整为LPR定价方式”。如果你不想换LPR,你要去银行申请;如果你“放任不管”,银行会“强制”帮你调整,不过批量转换之后,如果有异议,大家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根据各银行的文件来看,各家银行的转化情况是类似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以中国工商银行的政策为准,对政策进行了分析。
其中调整规则为: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值等于原合同Z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张先生在2015年的时候买过一套房,向工行贷了100万,约定30年内偿付完毕,当时是参考“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的方式计算月供额的。而到了现在,由于工行的政策发布,那么后续将“被强制”调整定价公式,即参考“LPR+基点”的方式来计算月供额。其中LPR以每年元旦时的LPR为准,而基点=今年8月份的利率-去年底的LPR,这个基点在未来年份永远不变。根据央行2019年30号公告,今年8月31日前必须完成换锚工作,当时政策的精神实际上是“在协商基础上督促客户完成换锚”。但是到了2020年类似政策风向有点变化,比如工商银行在2月29日《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通告》中,增加了一句,“请自主判断是否转换定价基准,我行充分尊重您的选择权。”这句话存在一定的漏洞,或者使得购房者面临选择困难症。所以在今年关于“是否要转化为LPR定价方式”方面,各类购房者咨询不断、疑惑很多,尤其是普遍会问“调整后月供是否会增加”的问题,这使得类似银行客服和个贷部门面临很多咨询,甚至也影响了正常的换锚工作。所以此次工行的文件很清晰,即统一默认进行调整,除非客户申请。这样就减少了工作量。换而言之,到了8月份结束,各类购房者的房贷就会自动调整为LPR的计算方式,也减轻了双方的成本。 第一、央行已经好几年没有公布基准利率了,后续的所谓基准利率就是LPR,也叫基础利率,一切要朝LPR进行调整,这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导向。第三、相关银行部门可以编制客户咨询的答复小指南,引导购房者理解政策改革的初衷,防范8月份调整完毕后9月份咨询量密集增加的风险。想要在武汉置业的,加小编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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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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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不转的要自己申请
房小宝
为人民服务
黑炭li 打过汉口银行电话,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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