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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有走账依旧被认定为虚开,柯桥会计实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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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虚开发票

税务部门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指的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发票

那么,如果有合同、有正常走账也被认定为虚开又是为什么?

比如,A公司开具一张销售甲产品增值税发票给B公司,A与B签订甲产品的购销合同。B公司有向A公司关于此次交易的汇款记录。

假设一

A公司没有甲产品的进货记录:

会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因缺少“货物流”。

除非B公司能够证明确实从A公司购入甲产品,且有提货单、运费单、入库单以及产品实物的类证。

否则,B公司获得发票不能被认定。如果B公司能够证明存在“货物流”且交易为真实,则追究A公司进货时的责任。

假设二

A公司有甲产品库存

有货物交割记录的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虚开”。

增值税发票真实性认定,需要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四流合一。

所以,如果只有合同、有走账这两项,也可能会被认定虚开。

四流一致是哪四流

四流一致”指的是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一致。

看过了上面的例子,那是不是只要四流不一致就是违规?就是虚开发票

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其实曾经做过答复:

也就是说,在实际业务中,如果出现了资金流发票流不一致的情况,只要业务是真实发生且向实际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业务必须真实!

那么,“四流不一致”能抵扣吗?该怎么操作?接着往下看。

四流不一致

还能抵扣吗?

如果“四流不一致”还能抵扣吗?分三种情况来看:

1、合同流跟发票流、资金流不一致

合同流跟发票流、资金流不一致能抵扣吗?

2、资金流发票流不一致

资金流发票流不一致能抵扣吗?

3、资金流发票流不一致(2)

怎么避免四流不一致?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又该怎么避免四流不一致呢?只要做好这8点即可:

1、开票人应按照实际商品开具;

2、不得开虚假发票,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

3、商贸企业一定要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随意开票;

4、商品名称应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5、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规范开具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打印发票一定要规范,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

7、专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能损坏、污染;

8、坚决杜绝买卖发票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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