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提交押金、手续费等环节请谨慎,避免产生交易问题
本人从事人事工作时间不算太长,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
在我接手这家公司的人事工作之前,招聘的新员工不分清红皂白的就必须先和外服公司签3-6个月的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工1300元/月,企业不承担五险一金,只购买了一份商业意外险,并且保险费还是从个人工资中全额扣除的.
早期招聘的员工劳务合同期满后就改签劳动合同了,工资不变,但由企业会缴纳五险一金,本次有几名员工劳务合同即将到期,根据工作程序必须征得用人部门和单位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本以意会遵循往日的惯例,结果我被告知与这些人再签三个月的劳务合同,理由是公司的业务量没有预期中的好.........
我纠结了,劳务合同不是只有三种人可以签么........退休的,在校学生,以及自有单位挂靠社保的..........
可据我了解,这几个人都不属于上述的任何一种群体,他们的社保都自己在流动窗口缴纳,每个月交完社保后的所得只有区区几百块钱了.........
这家公司待遇不高,但很多人都冲着五险一金和双休来的,他们满以为这次会和以前的情况一样,劳务合同期满后就自然而然过渡成劳动合同了,这次他们失算了.........
我向公司提出了我的担心:违背了劳务合同的签署原则,一但个人提出异议,企业将承担的后果是:视同为劳动合同进行赔偿,并且还将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
结果,我杯具了..........
用人部门的负责人(非中国藉公民)对我咆哮着:这件事情你就不要管了,以前我们自己做得很好,也没有人找公司麻烦,为什么你一来事情就变复杂了,你要是不能做我们自己去做员工的工作.................什么.......赔偿..............等他们闹起来再说吧.............你就当作不知道的,也不要提醒他们..........................
我,我,我&*^%$#@...........我据理力争的结果就是被当了炮灰,你当中国人都是傻的么?我不说别人就不知道么,别人不会上网百度么,别人不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么......................
是我没常识还是你没见识啊???????????
求解求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