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女方出了装修及家俱家电的十几万块钱,现在双方都同意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可银行以贷款房不能加名为由,不同意加名,这有理由吗?各位意粉,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才好?
男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女方出了装修及家俱家电的十几万块钱,现在双方都同意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可银行以贷款房不能加名为由,不同意加名,这有理由吗?各位意粉,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才好?
房产局说只要银行同意就行,
心时很不舒服,一点保障都没有,还出了十几万的装修费,以后还一起还贷款
道听图说的不算,自己去办的时候就知道难了。
可能也跟什么银行有关系,打听下是哪个银行的啊
你什么都不知道,请不要在这瞎回贴!这是正当维护权益,有什么不可以!
什么叫无聊,我看你才不懂法,好好读下新婚姻法再回贴!我加名不是为了离婚,为了更好地生活,让自己心安,女人本来就没安全感,再说出了钱,又一起还房贷,这有什么不可以要求产权,我老公都同意,你在这说什么说,真是无聊啊你!
就是为了好好经营家庭,才会要求,这没什么不可以!你自己不是在我的立场上,当然不会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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