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说,未还清贷款前,这个房属于银行。不属于你老公的。所以你老公无权加名。
从法律角度来说,未还清贷款前,这个房属于银行。不属于你老公的。所以你老公无权加名。
所以还清了,就可以加了。
好像贷款期间是不能加名字
幸好我是办理的时候就是2个人的名字了
hbjiange发表于 2012-7-13 18:36 回复 hmillk 的帖子心时很不舒服,一点保障都没有,还出了十几万的装修费,以后还一起还贷款
心里有魔鬼~
无聊,加了名又如何?
不加名,你们离婚,你也可以分财产的,只要你可以出示你出钱装修的证明即可
不懂法,真可怕
记号
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抵押给银行了的,所以肯定不能随便加名字咯,不过等贷款还清以后应该是可以加的。
………………
很麻烦,,
银行也怕,到时候离婚,扯皮
除非房贷还清,他们才肯办。他们就是嫌麻烦
你有公积金的话就好办些,办理夫妻公积金还款,就OK
做个婚前公正吧,指名房屋共有,其实加名不到离婚的时候没有用。
真受不了LZ,这也可以怪到银行头上。
现在不让加了,只为了多收一点过户的手续费
话说,要加名,可以,你要几多份额的产权,按这个比例过户,交税就可以加名字了
fang722发表于 2012-7-13 22:21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我怎么了解到得版本没这么的简单啊,首先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房的,如果是婚前购房需要加上一方的名字很麻烦,要去银行,还要去房产局,还要交上一大部分的钱,好几万了,这钱作为我们工薪阶层而言是舍不得出的。
你需要保障的是好好经营你的爱情婚姻和家庭!
人家凭什么要同意呢?
今天结婚加个名,后天离婚再减个名,大后天再婚再加个名。
人家同意是人家配合,不同意的话,本来就没有规定有这个义务。
你什么都不知道,请不要在这瞎回贴!这是正当维护权益,有什么不可以!
什么叫无聊,我看你才不懂法,好好读下新婚姻法再回贴!我加名不是为了离婚,为了更好地生活,让自己心安,女人本来就没安全感,再说出了钱,又一起还房贷,这有什么不可以要求产权,我老公都同意,你在这说什么说,真是无聊啊你!
就是为了好好经营家庭,才会要求,这没什么不可以!你自己不是在我的立场上,当然不会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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