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出于自卫打狗,被公司要求向狗主人道歉。今天(10月9日),长沙新姚路369号银桂苑保安罗先生致电潇湘晨报96360,称目前已被物业公司停工,如果不道歉,将面临失业。
罗先生称,7日晚上7点多在小区内巡逻,遇到一业主家的狗,狗主人在一旁整理杂物间,狗向他吼叫要咬自己。罗先生说自己出于正当防卫,拿起一块石头打伤了狗的腿,随后跟业主发生了口角,女业主立马去找物业公司投诉。
物业公司唐经理认为,保安有些冲动,“业主说保安当时逗了小狗,业主还劝了他”,他说小狗是宠物狗,养了很多年了,很温和的,“更何况没咬伤他”,女业主要求保安给出一个说法。
出于公司的管理及对业主的负责,唐经理劝保安向业主道歉,物业经理表示,此保安性格暴躁,前不久还与公司同事发生了冲突,“如果不给业主一个说法,就停工”,目前已经停工。
罗先生却觉得很委屈,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对业主道歉,就是对狗道歉,自己没有尊严,而如果不道歉,为此失去工作就很不值得。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表示,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发布应当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程序不合法,或者该保安的行为不属于制度中应当进行处罚的事项,该物业公司对保安进行停工处罚就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