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平台也大谈竞争。他们看着别人按竞赛规则在跑道上起跑,自己则无拘无束地地驾着车轻松冲过终点。这样的“竞争”,“专车”平台的大佬们当然津津乐道。
也有人会说,公平不公平还是得看服务质量谁优谁劣。暂且撇开车辆因素,“专车”司机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素质都是大同小异。出租汽车驾驶员固然有很多不是,但是看看那些坐地刷单赚补贴的“专车”司机,就可以想见他们对乘客的态度。之所以目前看起来服务水平不错,还是烧钱在发挥关键作用:司机和乘客都拿着平台的奖励和优惠,双方都认为捡到了天上掉的馅饼。皆大欢喜的心情,减少了纠纷的发生。另外,雄厚的实力,也使得“专车”平台具备超强的公关能力,足以化解各种危机。当然,“专车”平台的评价体系也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使得一些投诉事件很少在坊间发酵、通过其他形式扩散。尽管如此,“专车”故意绕道、差评纠纷和重复扣费也还是能够见诸媒体。所以,比较服务质量,怕是要剔除烧钱的因素才公平。
其实公平竞争是有法律保护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该法的“商品”包括了服务。“专车”平台通过补贴“专车”司机,持续以超低价抢占市场,就是为了违法排挤乃至消灭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就算目的高大上,手段也必须合法。可惜,法律又选择性地失灵了。
如果一律放开,倒也公平。通过立法,停止工商登记、废止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者一律免税……同时充分保护好原出租汽车经营者的信赖利益,不让守法者吃亏。这应该可以做得到。只要平等对待所有经营者,估计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但还是很可惜:这好象也不太可能。
感到不公平的天津出租汽车驾驶员自发围堵“专车”。这种过激方式并不足取。但是,该亮剑的发改委、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等等相关执法部门呢?“依法行政”难不成就是报告写写、墙上挂挂、领导念念的?你们都充当21世纪新叶公,这叫守法的公民情何以堪?
觉得不公的,不仅仅是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前受到处罚的“黑车”司机也会鸣不平。为什么“专车”司机无证经营可以肆意妄为?因为他们有平台的保护伞?
出租汽车行业灭了可能并不要紧。总有新的出行方式出现替代出租汽车。但是,经过这么一场争斗后,我们或许终会为短视埋单,为规则的破坏、为公平的丧失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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