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当月的工资结算,请教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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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这个月16号从公司离职,人事跟我说,10月1号、2号、3号法定假我没有上班,然后这个月又没有做满。按照公司规定,那三天法定假不计算工资。我说既然是法定假就是按照国家规定休的带薪假,当然要算工资人事就说

他们计算工资是按月工资除以21.75天算的,所以法定假不计算工资

请教各位,人事说法对不对,是忽悠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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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量 博士后

不思量 博士后
michelle7755331

那几天是没有上班,可我休的假不是带薪的吗,带薪休假又不计算薪资,还是带薪假吗

不思量 博士后
qiqimybaby

公司的制度就是10月1、2、3号未出勤所以没有工资。国家规定的带薪假不算工资这个理说不通啊

不思量 博士后
rachel1573

良心HR

不思量 博士后
等待19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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