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区域的 现在硚口房地局是没有这个差额20%的
继承没有,再卖就有
国家是不会让人钻空子的
蓉蓉0609发表于 2016-11-07 11:19 房子在黄陂五通口,是父母过世留下来的,前三年过户到子女名下,现在考虑出售,网上查到有个这么高的税,是真的么,太黑了吧
如果是父母在世赠予的房子,再赠予的时候是不是要交税?然后卖出去还要交税?交多少?
第一顺序继承人免个税的
不懂
继承和赠予后期都是差额的20%国家不会轻易放过税收的,买卖才是王道,后期才低
Tirpitz发表于 2016-11-08 21:15 继承和赠予后期都是差额的20%国家不会轻易放过税收的,买卖才是王道,后期才低
继承和赠予是第一道便宜,要卖就贵
庆幸目前遗产税还没收吧,遗产税可是拿现金出来交税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内容被自动屏蔽
只对差额征税,不管是继承的房子还是购买的房子,都是一样的
我也记得是赠予才有,继承是没有的。
好像是前段时间才出来的吧
打税务局的咨询电话12366问一下吧,税务局的答复Z权威。
好像上个月尾就听说武汉市执行这规定了,但说的是子女继承、公证赠予,都要交这20%的税。
king100发表于 2016-11-08 22:02 只对差额征税,不管是继承的房子还是购买的房子,都是一样的
差额为房价,继承的房子基本是0成本。
如果继承的房子拆迁没有影响吧?
确实有这个事,所以Z好把房子在老人过世之前,买卖过户到自己或者自己的子女名下。20%的差额税收还是很恐怖的。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