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按学位要求制定的录取顺序,直到人数满学位为止:首先肯定满足人户合一。(即孩子户口在学区内,且地址与房产证一致,户主及房产证是孩子第一监护人的。)第二:户口在学区内,但房拆迁了。但能够拿出拆迁证明。第三:户口不在学区内,但第一监护人在学区买了房。这个指的户口在武汉市的。如果有学位可以安排,没有学位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至相对就近学校就读。Z后一种:户口在市外的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要求写的比较清楚了就不用说了。
碧叶荷花发表于 2016-11-18 17:01 就是按学位要求制定的录取顺序,直到人数满学位为止:首先肯定满足人户合一。(即孩子户口在学区内,且地址与房产证一致,户主及房产证是孩子第一监护人的。)第二:户口在学区内,但房拆迁了。但能够拿出拆迁证明。 ...
非常感谢,有文化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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