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月影离 初中一年级
o神龙大侠o

我觉得正常的逻辑应该是这样,我要做某件事,我尽力了,我付出了,对方给我相应的报酬是应该的。很简单,我是个心理咨询师,你认识我,你为了一件事找我帮了很多次。你会不会请我吃顿饭?或者说不熟的话你会不会自觉给我报酬。反正如果有人帮我我肯定会

o神龙大侠o 博士二年级
月影离发表于 2016-12-17 23:06 回复 o神龙大侠o 的帖子我觉得正常的逻辑应该是这样,我要做某件事,我尽力了,我付出了,对方给我相应的 ...

你这才刚刚踏入社会,等你熬个十年八年就知道,天朝的合同法就是给领导开心用的,因为几乎90%以上的岗位都随时可以被取代,劳动力不值钱,所以才助涨了这种无视员工感受的风气,我们老板开会都直说了,你只管辞职,你前脚走,后脚就有人来顶替你。 这就是实情。。

月影离 初中一年级
o神龙大侠o

说这种话的人就该被抓起来!过个十年八年他就合法了?

月影离 初中一年级
dongyunxi18发表于 2016-12-15 12:33 楼主观点不错,没什么毛病。不过武汉目前就业行情摆在这里,这种乱象,高校一日不除,乱象一日都不会改变。廉价的劳动力是个老板都喜欢,拿Z少的钱做Z多的事,压榨剩余劳动力。你只能顾好自己。

是不是有一种尽管你说的都对可是现实就不是这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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