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都没人回复
感觉楼市要蹦,逼得人民觉得房子比命还重要?
新闻内容有些含糊,没有说明争执的原因
都去年的事情了
我看这个案件判决有违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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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房价逼死人滴节奏啊,那女滴死的真不值,便宜这男滴了,男的拿了钱离开这个死了人滴房子,重新找个老婆,买个新房。原业主也是背了时,房子死过人也不好卖了,
做人要理性
人都没了,要钱何用。。。。
跳楼,是怎么想的?
这是去年的事情有过报道,跳楼的女的是进城清洁工,人家房款是一年内分三次给,在15年给了大部分款,只有十几二十万的尾款冇给。因为16年春节后合肥的房价暴涨,跳楼的准备好了尾款交于房东,房东心理不平衡不接受尾款,要取消购房合同进而避而不见。好像买方在原价上加价十万作为补偿,卖方执意取消卖房退回房款,买卖双方几次谈判未果,才有了后面的跳楼。
三特之旅发表于 2017-3-17 09:44 真是房价逼死人滴节奏啊,那女滴死的真不值,便宜这男滴了,男的拿了钱离开这个死了人滴房子,重新找个老婆 ...
好肮脏的想法,你怎么就知道人家不痛心呢?
遥望明月xmr发表于 2017-03-17 12:05 这是去年的事情有过报道,跳楼的女的是进城清洁工,人家房款是一年内分三次给,在15年给了大部分款,只有十几二十万的尾款冇给。因为16年春节后合肥的房价暴涨,跳楼的准备好了尾款交于房东,房东心理不平衡不接 ...
要是如你所说,我希望王女士被砍头
人死是人死,合同是合同。
都市异乡人发表于 2017-03-17 12:22 好肮脏的想法,你怎么就知道人家不痛心呢?
那男滴为何不要求继续执行合同呢?法律上支持他的,可他选择了要赔偿,退房子。这个世界就你Z纯洁了。
chengzhengwu发表于 2017-03-17 12:26 要是如你所说,我希望王女士被砍头
去年好像是六月还是七月几大网站报道的,因为那时我家正在换房还冒过户,武汉的房价也在瞎涨心里担心,所以对类似的新闻特别关注。
三特之旅发表于 2017-3-17 12:32 那男滴为何不要求继续执行合同呢?法律上支持他的,可他选择了要赔偿,退房子。这个世界就你Z纯洁了。
人家一开始起诉至法院,难道不是要求要继续履行合同吗?“合同签订后,王女士就交出房屋,阿力一家人住进了房屋。但是因为购房款没有全部支付,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后因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阿玲与王女士在2016年3月24日签订《终止合同协议书》,王女士将阿力夫妻支付的购房款全部退还。”
再从法律上来讲,这里已经说得很清楚,因为购房款没有全部支付,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人家没办理过户的原因是什么?购房合同是怎么写的?是因为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这其中原因也没交代,难道就都是卖方的原因?如果不是,那为什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就能得到法律支持呢?退一步讲,就算是卖方的原因,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未必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你已经签订了《终止合同协议书》。这是民事法律关系,在断案的时候和法官的认知有很大关系,房屋买卖纠纷新闻报道也不少,这样的例子多的是,Z后法官判的结果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终止。
再说,就是Z后结果合同继续履行了又怎么样?能影响别人再找老婆?
拿到40万就能买到新房子?你也不看看霸都去年年初到现在房价涨了多少。再说,你确定这40万就是这男的一个人的了?
连死都不怕,还不如把王女士先干掉再说,哎,亏了
15年初到16年,二线城市房子涨价50万到100万的房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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