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29日下班回家,骑膜拜单车行至解放大道丹水池工商银行附近时,一个中年男人骑电动车(逆行)朝我开来,后来双方都刹住没有碰撞,没有言语上的碰撞;我继续前行,他调头(和我一个方向)超过我别我的道,拦在我面前,下车破口大骂,语意威胁说要我在这个世界消失人都找不到,后来我打了110报警,打电话时间是21:19,在等待110到达的期间有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也就是他酒驾加逆行,在等待110的中间时间矛盾升级,他用拳头击打了我脸部眼部,我出于防御扯住他的衣服,他衣服是那种很常见的绿黑相间的防风服,被我扯破,后来被一个路过的大姐扯住,他停止了殴打我,直达110来把我们带走录笔录。录笔录的时候,他诬陷我骑自行车追了他电动车的尾,丹水池派出所工作人员监控调不出来,举证不了他的逆行(这个我是持怀疑态度的,就算是事发地没有摄像头,但是前面就是很大的十字路口肯定是能拍到他骑车经过的),然后我和对方做完笔录以后,一个zhu姓男民警让我们互相陈述案情,zhu姓民警当时抓住了对方的一个逻辑漏洞,他吃完饭后回家的路线就是逆行的,并不是他所说的我追了他的尾,(作为受害人听了真的是欣慰,起码是个逻辑清晰的警官),简单陈述完以后我马上去武汉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做CT检查(这个是有滴滴打车记录可查),CT检查是脸颊青紫肿胀,鼻骨疑似骨折。
从医院回来路上我给单位请了假,在家养伤,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对我们辖区的派出所很失望。zhu姓办案民警29日报案至今并没有打电话跟踪案情,并给我对接信息,比如要准备哪些文本材料,这在我看来是种消极的处理问题方式。2我29日至今去丹水池派出所三次找zhu姓民警,第一次我母亲去的,说是你先安心养伤,伤好了再来解决;第二次我本人去的(4月7号晚上)派出所大厅接待说zhu姓民警不在,并拒绝给我他的联系电话,我真是觉得莫名其妙;第三次(4月10号中午)去的,接待民警电联他,他在外面吃饭,等他回来期间一个wang姓女警员说我的案件是她负责了,约我4月12号中午来调解。
4月12日中午,我和对方如约到了丹水池派出所,调解结果我很不满意,对方拒绝赔付我的医疗费1000元和误工费1300元,共计2300元,并声称自己也受了伤,要检查和索赔,然后我们都签了要去法院处理的文书。这件事目前的进度就是在这里了。
我有几点疑问,希望各位热心善良的网友帮我解惑:
1.丹水池派出所办案人员是否有玩忽职守之嫌?我觉得是有的,派出所方的消极处理态度严重打乱了我的办事节奏,如果这件事早点联系我说对方不愿意理赔,我肯定是马上申请司法鉴定,走司法程序,不会像现在这么被动。
2丹水池派出所并未对对方进行治安处罚,是否失职?(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4由于我索赔金额不多,咨询了律师都建议是提交状纸到法院,不要请律师,不划算,我是 否可以追索赔偿把律师费含盖进去,我觉得有律师处理会更有效率。(希望大家多多推荐给我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律师,谢谢大家,好人有好报。)
5是否有更快捷的解决事情的办法,能够拿到我的合理赔偿?
通过这件事我也吸取了经验教训,这个社会也不是那么和谐安全的,女孩子出门一定要带好防身器具,不能大意。
我会更新事件进度,希望老天不会辜负好人,祝福每个看帖回帖的朋友一生平安!
本帖Z后由 装满宝石的树洞 于 2017-4-13 00:51 编辑